天監十六年井欄與《瘞鶴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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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監十六年井欄與《瘞鶴銘》

 

陳世華:句容市統戰部

 

關於《瘞鶴銘》的書寫者,唐宋以來著錄考辨者甚多,聚訟紛紜。然自唐人李石的《續博物志》認為是陶弘景其人書寫,此後歷代著錄附和此說者竟達幾十家之多,眾說漸趨於一致。之所以認為《瘞鶴銘》的書寫者為陶弘景,除眾家所論之外,還有兩件實物資料可證。一是清乾隆五十四年 ( 西元 1789)在江蘇句容縣發現的南朝梁天監井欄,二是一九八一年在這個縣的茅山又發現天監井欄。這兩次發現的天監井欄題字,書風都極似《瘞鶴銘》,這為考訂《瘞鶴銘》的時代及書寫者提供了有力的實物證據。

清人發現的天監井欄,上有銘文是:“梁天監十五年,太歲丙申,皇帝湣商旅之渴乏,乃詔茅山道士□□永若作井及亭十五口。”此井欄銘文題刻于梁天監十五年 ( 下稱“十五年井欄”)。“楷書七行,全三十五字。書法沉毅中含逸致之狀,極似《瘞鶴銘》”②。此井欄題字不僅與《瘞鶴銘》的書風“極似”,且據宋朝黃長睿考證,《瘞鶴銘》刻於天監十三年 ( 西元 514),二者題刻的時間僅相距二年。一九八一年,我們在這個地區發現的梁天監井欄,上有銘文是:“此是晉世真人許長史舊井,天監十四年開治,十六年安闌。”此井欄安置於天監十六年 ( 下稱“十六年井欄”),與《瘞鶴銘》和“十五年井欄”題刻的時間都很接近。“十六年井欄”題字與《瘞鶴銘》對照,無論字體大小,還是書寫風格,都十分相似,其中“此”、“真”以及“治”與“胎”字的右旁尤為明顯。

這兩次在同一地區發現的梁天監井欄題字由於與《瘞鶴銘》書寫的時間相近,書風極似,且兩地僅相距四十多公里,因此二處天監井欄銘文與《瘞鶴銘》三者當為同一人所書。我們以時以地以書法等方面的情況來看,書寫者當為其時正在句容茅山修道的陶弘景。

陶弘景 ( 西元 456536),字通明,丹陽秣陵人,齊梁道士,是我國著名的道教思想家、醫學家,同時又是一位著名的書法家。據《南史、陶弘景傳》載:陶弘景“未弱冠,齊高帝作相,引為諸王侍讀”。永明十年( 西元 492),上表辭祿,止于句容之句曲山 ( 今句容縣茅山 ),自號華陽隱居。陶弘景自入茅山修道,中經梁代天監時期,至大同二年( 西元 536)逝世,一直居住茅山。他與梁武帝蕭衍關係極為密切,常通信論書法,現存陶弘景論書啟五通、梁武帝答四通。梁武帝代齊後曾多次邀請他入朝輔政,他都婉言拒絕。但“國家每有吉凶征討大事,無不前以諮詢。月中常有數信,時人謂為山中宰相”③。其時陶弘景身為茅山道士,名望如此顯要,那麼,“十五年井欄”銘文中所謂“詔茅山道士”即首指陶弘景不是顯而易見嗎?

“十六年井欄”是在茅山的玉晨觀發現的。茅山在江蘇西南部,主峰在句容縣境內,是我國道教名山之一。據《茅山誌》載:在茅山的道觀中,玉晨觀的歷史最為悠久。晉時楊羲和許謐、許県相繼在這裏建館修道,南朝梁武帝為陶弘景又在此處重建館修道,名為朱陽館。北宋祥符初年改名為玉晨觀,此名一直延用至今。“十六年井欄”銘文中的許長史即指許謐。他早年曾做過晉朝的“護軍長史”等多種官職,因世稱許長史。據明弘治《句容縣誌》載:“許長史井在茅山玉晨觀內,尚書徐鉉有銘,趙世炎有詩。”井欄銘文中的“許長史舊井”即指上述的“許長史井”,此井欄就是安置在許長史井上的。

許長史是茅山道教上清派的創始人之一,陶弘景與許長史有宗繼師承的關係。從東晉中葉到南北朝初年,道教出現了一個革新的浪潮。在南方以東晉道士楊羲和許謐、許県創作上清經為標誌,創立了一個新的道教派別——上清派。陶弘景在《真誥敘錄》裏記述了上清經產生和傳佈的情況:楊羲初在茅山創作上清經傳,接著許謐、許県父子來茅山營宅修道,承接了楊羲的上清經手稿,並另行抄寫,遵照修行。楊、許創制的上清經傳後來為陶弘景所繼承。

陶弘景早在齊甲子 ( 永明二年,西元 484)、乙丑、丙寅三年之中,博訪遠近,搜尋道經。“戊辰年 ( 西元 488)始往茅山,便得楊、許手書真跡,欣然感激”④。由此可知,陶弘景在永明十年 ( 西元 492)隱居茅山以前就曾往茅山,搜集楊羲和許謐、許県父子的上清經手稿。陶弘景定居茅山后曾在山內幾經遷徙,於天監“十四年冬徙來此館”(指朱陽館)⑤,並在朱陽館立有“昭真台”,用以供養楊、許三真人真跡經誥⑥。由此可見,陶弘景來茅山后對楊、許手書的經傳搜集之勤和景仰之深。

他在隱居茅山前後的數十年中,致力於搜集楊、許的上清經傳,至為完備,並重新加以整理,編次為《真誥》(意即眾真所告 ) 一書,儼然成為上清經的集大成者。這樣,由楊、許創制的上清經傳,陶弘景加以繼承和發揮,兩者一脈相承。因此,許謐作為上清經的創始者之一,可以說是陶弘景的嫡派宗師。陶弘景既對許謐極為崇敬,而對自己住宅旁的“許長史舊井”等許謐的遺跡十分珍視是自不待言的。“十六年井欄”正是為紀念許長史安置在此“舊井”上的。

綜上所述,天監十四年陶弘景遷住在許長史舊宅處建的朱陽館,“十六年井欄”銘文中所謂“天監十四年開治”,即許長史舊井正是在這一年修治的。第二年即天監十五年,陶弘景在此處為許長史立了《上清真人許長史舊館壇碑》,其中還提到:“宅南一井即長史所穿。”第三年即天監十六年,在許長史舊井安置了此井欄。由此可以清楚地看出,“十六年井欄”為陶弘景所置是沒有疑義的。陶弘景既置此井欄,而自書銘文當無所疑。

陶弘景生長在一個有名的書法世家裏,祖、父輩都以善書知名于時,他自幼酷愛書法,“年四五歲,恒以荻為筆,畫灰中學書”,“善琴棋,工草隸”⑦。陶弘景書法在其生前就受到人們的推重。當時的書畫家袁昂和梁武帝在各自所列自漢至齊梁的名書家中,陶弘景名俱在列。當時的書評家庾肩吾說:“陶隱居仙才,翰彩拔於山谷”(《書品》)。他的書法才高境妙,由此可見一斑。關於陶書的風格,袁昂評為“骨體甚駿快”,梁武帝也說:“骨體甚峭、快”。陶弘景從子翊所撰《華陽隱居先生本起錄》說:陶弘景“善隸書,不類常式,別作一家,骨體勁媚”⑧。唐張懷礼說:陶弘景“真書勁利,歐、虞往往不如”(《書斷》)。這都表明陶弘景書法獨具一格,達到了極高的藝術水平,是齊梁時期的其他書家所望塵莫及的。“十五年井欄”自清人發現以來,得到人們高度的評價,康有為《廣藝舟雙楫》將它跟《瘞鶴銘》同列為妙品。“十六年井欄”銘文書法亦似《瘞鶴銘》,已如前述。這都表明,二件天監井欄題字除了當時身在該地的著名書法家陶弘景以外,殆無人有這樣高超的本領。

《瘞鶴銘》與“十六年井欄”題字比較,固然也有某些不同的特點。前者多用圓筆,字體圓通宛轉,呈縱勢;後者趨於碑誌,多用方筆,字體規整端嚴,呈橫勢。這大抵是由於題寫摩崖與碑誌的要求有所不同的緣故。摩崖主疏放,故多奇趣;碑誌主嚴整,多尚規矩。然而,二者的書風十分相似則是明顯的。

“十六年井欄”銘文書法大致也具有“古拙奇峭、雄偉飛逸”(明王世貞評《瘞鶴銘》語 ) 的風格。其用筆峻利,鋒芒畢露,筆力厚重而不失圓勁之勢。筆勢開張,勁健挺拔。字大徑約三寸,在碑銘中是不多見的。書寫大字,如蘇東坡所說“難於結密而無間”,對此黃庭堅舉《瘞鶴銘》為例。我們觀察“十六年井欄”題字也具有這樣的特徵。字的中心緊密,而長筆四展,使字體既寬博雄放,又緊湊勁密。這種內緊外疏的結字方法為後世一些書家所效法。黃庭堅書法最得力於《瘞鶴銘》,其結體鮮明地體現了這種特點。“十六年井欄”題字雖較《瘞鶴銘》規整,卻也極布白變化之妙。《瘞鶴銘》現僅存有殘石,已難以看到它的全貌了。“十六年井欄”題字卻為我們展示了一個完整篇章的佈局。整篇銘文共六行,每行四字。其分佈有縱無橫,不同於一般碑誌分縱橫者。書寫依字的形體和繁簡,大小錯綜,長短參差,全不為界格所囿,皆自互相映照。這種無所拘束、善加變化的手法遠非唐及以後碑刻整齊劃一的排布所可比擬。

在考訂《瘞鶴銘》的書寫者時,唐宋時有人認為是王羲之,這是因為《瘞鶴銘》帶有王羲之書法風範的緣古。我們觀察“十六年井欄”題字,也顯然含有王羲之書法的風神。

自魏晉以來,我國書體出現了隸書向楷書激進演變的潮流,楷書體率先在民間風行起來。在曹魏時期,出現了一個新起的流派——鍾繇派真書。到了東晉,以王羲之為代表的書法革新派在學習錘繇派真書和民間字體的基礎上創出了楷書的新路,作為一個新興的流派而風行於社會。在南朝,王羲之書法的流傳和影響日益廣泛,羊欣譽之為“貴越群品,古今莫二,兼撮眾法,各成一家”⑨。可見,王書當時就深受人們的推重。到了梁代,由於梁武帝蕭衍特別喜愛王羲之書法,大力提倡王書,因此,梁代的書家和民間俱習王書,風行雲從,蔚為風氣。現存南京郊區的梁蕭馠碑及蕭秀碑,是當時的書法家貝義淵寫的,豐碑巨制,深得王羲之書法的風神。終梁一代,承襲王羲之書體,佔據了當時書壇的統治地位。

“梁代重大王書,武帝與陶弘景皆學王書”⑩。當時在王羲之書風的籠罩下,陶弘景是學習王書的傑出代表。在他給梁武帝的論書啟答中多論及王羲之書法,深得王書的要旨。陶弘景特別指出王書有“勁密”、“勢巧形密”的特點,現觀察《瘞鶴銘》、“十六年井欄”題字,都具有這些特色。陶弘景書法的淵源出自王羲之書法,在當時就有人論及。顏之推《顏氏家訓》說:“王逸少風流才士,蕭散名人,舉世唯知其書……陶弘景、阮交州、蕭祭酒諸書,莫不得羲之之體,……”⑴。試看《瘞鶴銘》和“十六年井欄”銘文中的“亭”、“此”、“真”等字的寫法跟王羲之字體多麼相近!

陶弘景書法固然淵源有自,但他能在繼承前人書法的基礎上勇於創新,自成本家面目,其風格峭快勁利,天然奇逸,實則有過前人。陶弘景學識淵博,淹貫古今,仙風道骨,氣度非凡,用筆因能任情揮灑,意義自為高遠。以《瘞鶴銘》來說,“論者推為南朝第一,謂如天際真人,蟬蛻塵滓,書中之仙也”⑵。六朝楷書結體密,用筆厚,筆劃意勢舒長,陶弘景書法也集中地體現了這些特點。

一千多年來,人們對《瘞鶴銘》的研究多為考證其書寫者所紛擾,目前對《瘞鶴銘》的研究也還有待深入。近年來發現的“十六年井欄”題字給《瘞鶴銘》的研究提供了可資比較的實物資料。通過前人論證的傾向性意見,現加以天監井欄題字的印證,當可得出肯定的結論。如此說來,陶弘景現存的書跡尚有《瘞鶴銘》和天監井欄題字等,可以說這是研究陶弘景書法至為寶貴的實物資料。

注釋:

①據王昶《金石萃編》、清光緒《句容縣誌》。《縣誌》云:“銘文字跡漶漫,隱約可辨,筆意似《瘞鶴銘》。”

②《碑帖敘錄》,楊震方編著。

③⑦《南史》卷76《陶弘景傳》。

④《雲笈七籤》107

⑤ 據陶弘景於天監十五年撰書的《上清真人許長史舊館壇碑碑陰記》,載《茅山誌》。

⑥《茅山誌》卷17

⑧《雲笈七籤》卷107,此處所說隸書實為楷書,當時隸、正書名實尚未確定。

⑨梁庾肩吾《書品》引語。

⑩胡小石《書藝略論》,《江海學刊》1961年七期。

⑴《顏氏家訓》卷七《雜藝》。

⑵《金石學》(朱劍心著 ) 第三編“說石”。

(本稿是于八十年代初草成的,後發表過。今次會前打算重加整理,因事未及完成。謹請諸位先生賜教——作者)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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