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為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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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為藥

龔鵬程

(臺灣佛光大學創校校長)

以人為藥,自陶弘景以來,即載入《本草》。更早以前,則《太平經》中已經記錄了當時修道人士喝尿的風俗,可見由來已久。歷代流傳,迄今不絕,但爭論也很大。我在大陸人民網上見一文,名(從本草綱目一書看古人治學的態度),就痛批李時珍說月經水可以治病,母親眼淚滴入小孩眼中會生霧諸說,謂其缺乏科學實證精神。現代醫學、大抵也都是這類觀點,不僅屏斥其說,亦基本上不采人體器官或爪甲液汁為藥。

然而,以人為藥,源流既久,至今亦仍盛行於民間,非可漠視;其與道教尤其淵源,似又不可不考。因就《經史證類備用本草》略為鉤稽其說,並粗考其事,以備餿聞。

採用《經史證類備用本草》,而不用上文所說的《本草綱目》,原因之一,是因這次是在成都開會,所以就討論成都人唐慎微的著作。二是這本書徵引經史及宋代以前醫方中相關的資料最齊,且頗有考辨,可以看出各家對於以人為藥的不同觀點,與李時珍自成一家之言者不同,對我們反而較有用。三、此書乃擴充陶弘景《本草經集注》而來,引用經史文獻中,道書尤夥,如《三洞要錄》《神仙秘旨》《葉天師枕中記》《道書八帝聖化經》等,皆足以觀知其與道教之淵源。

此書約編成於 1091 至 1100 年間,政和間,曹孝忠校刻。金又刻,乃稱《重修政和經史證類備用本草》。該書卷十五人部,凡列藥物二十五種,其目如次:

髮髲,味苦、溫、小寒,無毒。主五癃關格不通,利小便水道,療小兒癇、大人痓,仍自還神化。合雞子黃煎之,消為水,療小兒驚熱下痢。亂髮:微溫,主咳嗽,五淋,大小便不通,小兒驚癇,止血鼻衄,燒之吹內立已。

人乳汁:主補五臟,令人肥白悅澤。

頭垢:主淋閉不通。

人牙齒:平,除勞、冶瘧蠱毒氣。入藥燒用。

耳塞:溫,治癲狂鬼神及嗜酒,又名腦膏,泥丸脂。

人屎:寒,主療時行大熱狂走,解諸毒,宜用絕幹者搗末,沸湯沃服之。東向圊廁溺坑中青泥,療喉痹、消腫痛,若已有膿即潰。

人溺:療寒熱頭疼,溫氣。童男者尤良。

溺白垽:療鼻衄、湯火灼瘡。

婦人月水:解毒箭並女勞複。

浣  汁:解毒箭,並女勞複亦善。扶南國有奇術,能令刀斫不入。惟以月水塗刀便死。此是汙穢,壞神氣也。人合藥,所以忌觸之。此既一種物,故從屎溺之例。

人精:和鷹屎,亦滅瘢。

懷妊婦人爪甲:取細末置目中,去翳障。

天靈蓋:味咸,平,無毒,主傳屍疰,屍,鬼氣伏連,久瘴勞瘧,寒熱無時者。此死人頂骨十字解者,燒令黑,細研,白飲和服,亦合諸藥為散用之。方家婉其名爾。

人髭:

人血:主羸病人皮肉乾枯,身上麩片起。又狂犬咬,寒熱欲發者,並刺熱血飲之。

人肉:治療疾。

人胞:主血氣羸瘦,婦人勞損,面幹皮黑。腹內諸病漸瘦悴者,以五味和之,如餄頧法,與食之,勿令知。婦人胞衣變成水,味辛,無毒。主小兒丹毒、諸熱毒、發寒熱不歇、狂言妄語、頸上無辜發立、虛痞等。此人產後時,衣埋地下,七八年化為水,清澄如真水。南方人以甘草、升麻和諸藥物,盛理之。三五年後拔去,取為藥,主天行熱病,立效。

婦人褌襠:主陰易病。當陰上割取,燒末服方寸匕。童女褌益佳。若女患陰易,即須男子褌也。陰易病者,人患時行,病起後合陰陽,便即相著,甚於本病。其候小便赤澀,寒熱甚者是。服此便通利。不爾炙陰二七壯。又婦人褌主胞衣不出,覆井口立下,取本婦人者即佳。

人膽:主鬼氣,屍疰,伏連。

男子陰毛:主蛇咬,口含三十條,咽其汁,蛇毒不入腹內。

死人枕及席:患疣,拭之二七遍,令爛,去疣。嘗有嫗人患滯冷,積年不瘥。徐嗣伯為診曰:此屍疰也,當以死人枕煮服之乃愈。張景年十五歲,患腹脹面黃,眾藥不解治。以問徐嗣伯,嗣伯曰:此石蛔蟲,極難療,當取死人枕煮服之。得大蛔蟲,頭堅如石者五、六升。病即瘥。沉僧翼患眼痛,又多見鬼物,嗣伯曰:邪氣入肝,可覓死人枕煮服之,竟,可理枕於故處。如其言,又愈。王晏問曰:病不同,皆用死人枕而俱瘥,何也?答曰:屍疰者,鬼氣也,伏而未起,故令人沉滯,得死人枕治之,魂氣飛越,不復附體,故屍疰自瘥。石蛔者,醫療既癖,蛔蟲轉堅,世間藥不能遣,所以須鬼物馳之然後乃散。故令煮死人枕服。夫邪氣入肝,故使眼痛而見魍魎,須邪物以鉤之,故用死人枕之氣。因不去之,故令埋在塚間也。

夫衣帶:主難產。臨時取五寸,燒為末,酒下。褌帶最佳。

衣中故棉絮:主卒下血,及金瘡出血不止。取一握,煮汁溫服之。新綿一兩,燒為裏末,酒下,主五野雞病。

新生小兒臍中屎:主惡瘡,食瘜肉,除面印字盡。候初生,取胎中屎也。初生臍,主瘧。燒為灰,飲下之。

以上所列廿五種,說明極不梘範,有些長、有些短;有些有注明寒溫及有毒否,有些則無;人髭一條,甚至根本沒藥效的說明,只講了太宗剪髭燒灰給李靖治腫瘡之故事。但宋仁宗也剪髭給呂夷簡治病,其病卻不知為何。

廿五種人藥中,也有不少並非人體之藥,而是人事藥,如衣中故綿絮、夫衣帶、死人枕、死人席、婦人褌襠,浣褌汁等。以此為標準,檢查其書,便會發現人部以外其他各卷也多有此類藥,例如卷四所收,皆土石類,卻也有以下這些藥:

寡婦床頭塵土:主人耳上月割瘡,和油塗之效也。

正月十五日燈盞:令人有子,夫婦共于富家局會所盜之,勿令人知之,安臥床下,當月有妊。

富家中庭土:七月醜日,取之泥灶,令人富,勿令人知。

卷三金石類藥中亦有下列各藥:

布針:主婦人橫產。燒令赤,納酒中七遍,服之。可取二七布針,一時火燒。粗者用縫布大針是也。

枷上鐵及釘:有犯罪者,忽遇恩得免枷了,取葉釘等,後遇有人官累,帶之除得災。

印紙:無毒,令主婦人斷產無子,剪有印處燒灰,水服之一錢,神效。

這些都是人事藥。人事藥其實類似感應巫術,東西本身皆非藥材,是靠它與人事間的關係構成感應狀況而產生療效的。但此類人事藥之療效,我甚以為疑。正月十五燈盞可令人有妊;小孩難產,用婦人褌蓋在井口催生;或把印書紙燒了吃,就會斷產無子。這類藥及和藥法,大概都不可究詰。存之以見當時之觀念則可,若真以為是藥學醫術,則不妥。換言之,此類資料,正是當日醫書采摭道書或援用道教觀念及術法之痕跡。後世道與醫分,醫亦與道漸分,只從醫學角度來看此等資料,自將斥為不經。

而人體藥的部分,乳汁、人胞大概是最常用且少疑義的了。人都喝人乳長大,《經史證類備用本草》說它可以「補五臟,令人肥白悅澤」,很少人會反對。不過,人乳到底性冷或性平,醫家猶有爭論,故該書注云:「臣禹錫等謹案:蜀本雲人乳味甘,平,無毒。日華子云:人乳冷。」

人乳的功效,除可長人外,主要是治眼睛、治月經不通和治中風、解毒。《聖惠方》說人中風不語,舌根強硬,可用陳醬五合、人乳五合,研和後用生布絞汁後服。乳汁治眼疾及月經不通,則《衍義》解釋道:「人心生血,肝藏血。肝受血則能視。蓋水入於經,則其血乃成。又曰:上則為乳汁,下則為月水。故知乳汁則血也,用以點眼,豈有不相宜者?血為陰,故性冷。髒寒人,如乳餅酪一類,不可多食」,連乳汁性寒都一併解釋了。

但《本草備要》記人乳之功能,與《經史證類備用本草》並不一致,雲其性甘醎,寒滑,可治風火症。或謂治老人便秘最佳。李時珍則做調和折衷之論,云:「人乳無定性。其人和平,飲食沖淡,其乳必平。其人躁暴,飲酒食辛,或有火病,其乳必熱」,看來食了有益或無益,仍待進一步研究。不過《本草備要》提到制人乳粉的辦法,卻是唐氏書所沒有的。

人胞則是俗稱的紫河車,小孩的胎衣。除上文所引各種藥效之外,注引(梅師方)雲亦可暴幹為末,治草蠱、蛇蠱。《本草備要》對此藥之療效,推崇過於唐氏書,謂其甘醎性溫,大補氣血,治一切虛勞損極,恍惚失志、癲癎。用法是洗乾淨後用酒蒸焙,幹後研末,或煮爛搗碎入藥,亦可調和煮食。

李時珍對於用胞衣入藥並不很贊成,他認為胞衣乃小兒身體的一部分,所以它的命運應與該小兒連系在一塊兒。引崔行功《小兒方》的記載,說小孩的胞衣若被狗吃了,小孩會癲狂;若螻蟻吃了,小孩會瘡癬。因此人其實不該吃這種東西:「雖曰以人補人,然食其同類,獨不犯崔氏之戒乎?以故本集如天靈蓋等,概不入錄」。

立場與李時珍相似者,為何鎮《本草綱目必讀類纂》,其序曰:「人為萬物之靈,古人惟采剩餘,他置勿用。茲亦凜遵遺意,只列河車乳汁數種。」乳汁與胞衣,乃是勉強列入的,基本上並不贊成吃人。

連胞衣都如此勉強,唐氏書中所列人血、人肉、人膽、天靈蓋,爭議就更大了,除了何鎮的說法外,《神農本草經》注也說該經之用人發,是用刑人或童男之發,「不忍取人發用之,故用剩餘也。方家至用天靈蓋,害及枯骨,卒不能治病,古人所無矣」。持此說者,是因《神農本草經》只列人發一種,其餘諸人體藥均不用,故如斯云云。《本草備要》則收了發、人牙。人血、人肉、人膽、頭蓋骨等,也同樣未收。因此比較起來,唐氏書受方家影響比較大,其論頭蓋骨及人膽之作用,亦輒與鬼事有關。雲天靈蓋可治鬼氣伏連,人膽亦然。此當為方士語,非盡為醫術也。

人體藥除上舉各項之外,就是所謂的剩餘了。如頭垢、耳屎、大小便、月水、精液等,皆人之排泄或分泌物,也就是剩餘。

頸垢耳屎,他書所未載。雲耳屎可治癲狂鬼神,且名泥丸脂、腦膏,當亦是方家所慣用者。

人屎則《本草備要》僅列人中黃,並不直接以糞便入藥。人中黃有兩說,一是糞缸邊上的陳年積垢,煆性存用;一是用竹筒塞甘草末,塞緊後,於冬天放入糞缸中浸泡,春天取出洗曬,取甘草用。功能與人屎其實略同,都是解熱劑。該書另載糞清一目,功能亦同。法用棕皮棉紙,上鋪黃土,淋了糞以後,放入甕中,埋進土裏一年。據說清若泉水,全無穢氣,可治痘瘡痰火。

屎之功用如此,尿亦有大用。尿,一是用人中白。與人中黃相似,或雲即尿桶上的陳年穢垢。據說以蒙館童子尿桶、山中老僧尿桶上刮下來的最好。原因不難瞭解。煆性後研用,可治肺瘀、勞熱消渴、痘瘡、牙疳、口瘡,降火散瘀。

另法是直接用尿。若是自己尿了自己喝,就名輪回酒或還元水。若用他人尿,則最好是用童子尿。其效解降火滋陰,潤肺散瘀,與人中白差不多,但似更有效。《本草備要》說:「治肺痿失音,吐衂損傷,胞胎不下。凡產後血暈,敗血入肺,陰虛久嗽,火蒸如燎者,惟此可以治之」,注又引晉褚澄《勞極論》云:「降火甚速,降血甚神。飲溲溺非無一死,服寒涼藥百無一生」,功效勝過其他的降火藥。因此注又說:「凡跌打損傷,血悶欲死者,擘開口以熱尿灌之,下嚥即醒。一切金瘡受杖,並宜用之,不傷臟腑。若用他藥,恐無瘀者,反致誤人矣。」

用童尿之法,是指十二歲以下男童。若不食葷、腥、酸、醎者為尤佳。去頭尾,只用中間一段,熱飲。也可配薑汁、韭汁,以散痰。

若不直接用童尿,就可煉成秋石。其法是每月收集童尿注入缸中,每缸用石膏七錢,以桑條攪動,澄後倒掉液水。兩三次後,再加入秋露水攪澄。幾次以後,倒在重紙鋪灰上,曬乾,刮掉底下重濁者,獨取上邊清輕者,便稱為秋石。

據《保壽堂方》說,童男女之尿均可制為秋石,但須分開煉。煉成後,呈白色粉末狀,和勻了,加上乳汁,日曬液露,幹了再加乳,四十九日後,收貯配藥。可是也有醫書主張直接食用,例如腫脹忌鹽的人,就可以秋石拌飲食。故其用不止於配藥。

秋石是著名的藥,《本草備要》說它滋腎水、潤三焦,養丹田、安五臟、退骨蒸,治虛勞咳嗽、白濁遺精,為滋陰降火之聖藥。不過,也有人認為尿一旦煆煉之後,真元已失,效用實不如童尿。所謂煆煉,是說一般煉秋石並不採用上面所說的方法,而是雜收人尿,以皂莢水澄之,日曬火煉。日曬是陰煉,火煆為陽煉。煉成的秋石,若服用得多了,虛陽妄作,反而會生燥渴之病。另外,《備用本草》載煉秋石之法又不同,乃是用鍋煮,幹後細研,再放入盒內,入炭爐中煆之。如此,秋石便成了大補之暖藥,謂可悅色、進食、益下元。它又鼓勵人服食,云:久服,臍下常如火暖,諸般冷疾皆愈。

人屎人尿,除此之外,尚有諸多功能。例如人頭痛、小兒不生牙齒、被蛇狗咬了,都可用尿來治療;尿且可明目益聲,潤肌膚,詳見《備用本草》。人屎又治小兒陰瘡,產後陰下脫等,亦詳該書。總之,乃聖藥也。

人的排泄物,除了屎尿以外,尚有男精女血,這也是大有作用的。精液可以和鷹屎白作藥用,減瘢去痕。此法也可以像煉小便為秋石一樣,把精液用青竹筒裝了,在火上煆冶為汁。若不煉或和鷹屎為藥,也可直接塗,治金瘡血不止。

女人月水則較男人精液更神奇,凡虎狼瘡傷、骨刺被毒、箭鏃在身,以經血塗或燒末服用,都可痊癒。《備用本草》注引《博物志》云:「交州夷人,以焦銅為鏃,毒藥塗於鏃鋒上,中人即沸爛,須臾骨壞。以月水、屎汁解之」。

女人的洗內褲水(其實是沾了經血的作用)、懷孕女人的指甲,也有類似的功能,後者可治翳障、催生、治婦人淋。

另一類,非排泄物,乃分泌物,如耳屎頸垢等均是。頸垢可治噎,療勞複,治中蠱毒、蕈毒、馬肝或鳥獸自死之肝中毒、蜈蚣毒、竹木刺傷。唐氏書引《服氣精義方》雲淮南王劉安,燒己發合頸垢等分合服,如大豆,三丸,名曰「還精」,令頭不白。耳垢,則可治癲狂及嗜酒。

還有一種發髲(音被)。它到底是什麼,諸家說法不一,陶宏景雲不知它為何物,疑是老人斑發,又或謂為童子發。唐本注雲為發根。發根非毛囊即頭皮屑,焉得有如許多發根可用,實在不易明白,但總之也是剩餘之一種。

所謂剩餘,都是人體不需要或排泄於體外的東西。牙齒頭髮之類,固非身體所不需,但它會脫落,故亦等於剩餘放棄之物。頭髮可治咳嗽、大小便不通、小兒驚癎,止血。亦可合藥煎膏,涼血去瘀長肉。牙齒則唐氏雲其性平,除勞治瘧,亦可治蠱毒、箭毒。《本草備要》卻說它鹹溫有毒。李時珍更認為某些病伏毒在心,若誤服此藥,反而鬱悶聲啞,難以救治。可見牙齒的藥用功能尚有疑義。

《備用本草》中另有與此相關而不見於其他醫典的,是新生小兒臍中屎,謂其主治惡瘡、瘜肉,可除去臉上的金印字,燒臍為灰飲之。此外就是男子的陰毛,此亦毛髮一類。主蛇咬。雲口食二十條陰毛,咽其汁,就可令蛇毒不入腹內。

依上所述,以人為藥,略分三類:一為人肉、人血、人胞、人膽、天靈蓋等,屬於人身體上的某一部份;二為剩餘物,如毛髮、牙、乳、頭垢、耳塞、屎、尿、精、月水、指甲等;三為人事藥,指浣褌汁、死人枕、夫衣帶、衣中故絮、婦人褌襠等。

這三類,許多是有長期醫療實踐,證明是有療效的,例如喝童尿可活血,治傷甚驗,精液去斑除瘢,亦具功效。但大部分仍多爭議,如人乳雖然小孩都吃,可是作為藥用,其性到底是平是冷,迄無定論。秋石則或為降火藥,或為暖藥。牙齒或雲性平,或雲其鹹溫有毒。至於人肉人血人胞人膽人的頭蓋骨,是否宜於入藥,更多爭端。這些爭端,一部份是倫理及心裏的原因,一部份也是醫學效用上的原因。

就算醫學上確具治療效果,倫理或心理上的爭議仍在。像童尿人屎這些排泄物,吃起來不噁心嗎?何以用藥竟會采及剩餘?按理說,剩餘物排泄物,當然都是已經沒用的東西,為人體所不能吸收,故排泄了出來,為什麼反而可以用做藥物使用呢?

這些疑問,未必不能解釋。因為以鄙穢物為藥,而且是聖藥、好東西,在中醫體系中是普遍現象,並非對人體特別采此觀點。

例如麝,是一種鹿類動物。在牠的臍下接近陰部處,有種分泌物,小如金橘、大若雞卵、剝之有兩層,膜中藏有液體。新鮮時稠厚如膏,幹了就像大小不等的顆粒,氣味馥烈。自古以來,稱為麝香,是著名的興奮劑香料。據說驚悸將死者,用麝香和醋灌救,都能聞泌通竅。故不僅可供化妝打扮之用,亦可作藥用。

另有一種龍涎香,是鯨魚腸及膀胱所分泌的凝結物。功用與麝香相同,也是著名的香料、興奮劑及回蘇藥。

龍涎香與麝香,均生於隱鄙之處,原本是臭不可攖之物,但在中醫體系中卻都是奇珍,奉為聖品。

另有一種聖品叫做牛黃。牛黃傳說可分四種,角中黃、心黃、肝黃、生黃。都是牛有病所生長出來的。據稱凡牛有黃者,入夜身上有光,時時吼鳴。在牠吼鳴時以大盆水置其前,讓牠吐出者,是生黃。死後刺得者是肝黃或角中黃。牛黃也有香氣,但主要不是用為香料,而是用來解毒、清熱。牛黃解毒散,即為著名之中藥。

情況與牛黃類似者,為馬寶、狗寶。馬寶又名赭丹,乃病馬腹中所結,小者如豆,大者如雞蛋,勳或大如西瓜,主治癲癇、驚悸、毒瘡。黃協塤《鋤經精舍零墨》云:「馬黑者,生馬腎間,一名赭丹,又名鮓答。凡番兵事急,持之念咒,輒能致風雨,突圍而出」,則竟有巫術般的效果了。狗寶,生癩狗腹中,可治癰疽瘡瘍。

這些東西都是動物身上的瘡疣病痛,類乎結石。牛馬身上長得這種東西,大抵命都活不長了。情況正如蚌裏面生的珍珠。蚌因病而有珠,病癒甚,珠愈大愈美,所以珍珠有點像蚌的淚珠,是在痛苦中孕育出釆的。牛黃馬寶等物,也是牛馬身上熱毒所招。

人取珍珠以為美飾,割牛黃馬實以治毒化癎。所取者,在牛馬蚌介來說,乃其贅物、穢物、瘡疥之疾。然人取之則名之為“「實」。斯則與麝香龍涎香為陰部分泌物相似,以臭為香、以疥為寶,蓋已久矣。

為何要如此以臭為美,以疥為寶?

我們不妨說人類文明之創造性即在此。蕭艾即是芳草、穢物即是靈物,端看怎麼個用法。能用之,牛溲馬浡,皆有其大用妙用;不善用之,黃寶結在身上,徒然痛苦憔悴以至死,亳無用處。

何況,香穢一也,疾疹即是物寶,更有點道家哲學意蘊存乎其間。

因為這些穢物,不但有藥效,更具有避邪等神聖功能。頭垢可以去「百邪鬼魅」,耳垢可治「顛狂鬼神」,人尿可治「鬼氣疰疾」。

其中尤以女人的月經水最神奇。平時大家認為女性「不潔」的主要原因,即因女人會有月事。月事來了,稱為不乾淨。若有婚喪嫁娶、神祀賽會、開光啟航等禮儀,也都不准有月事的女人參加,以免犯忌諱。但此所謂犯忌諱,既是由於它的汙穢,也是因為它的神奇。什麼神、什麼鬼,一旦碰到了月經水,就都會破功,所以才須避忌。《政和備用本草》中說:「扶南國舊有奇術,能令刀斫不入。惟以月水塗刀便死,此是汙穢壞神氣也」,或清《螢窗異草》載,康熙間一位吳縣婦女為了保護貞操,用月水抵禦鬼神的侵犯:婦猶懼神來,以清水漬其穢汙,如紅泉赤浪,貯於溺器,以備不虞。而神道絕跡」。這類故事,在筆記及小說中是極常見的。

汙穢即是神聖,這個邏輯也表現在語言上。例如:人尿又名還元湯、輪回酒,稀釋過的大便又叫黃龍湯,月經水又稱為天癸,鶡  糞便又稱五靈脂,蚜蟲的大便則稱為甘露(唐代文宗時引發的「甘露之變」,即指此物。文宗曾親自采嘗)。穢物而有嘉名,既是忌諱,又是敬重。

此不只是高下相形、美惡相生,且是一物同時既神聖又汙穢,同出而異名,與我國文字的特色恰好相符。這項特色,叫做正反合義。也就是一個字同時兼有完全相反的兩個意思。

例如輕薄短小的薄,誰不曉得是稀少單薄的意思。可是「國慶佳節,薄海勝歡」的薄,卻是普遍、龐大之義。與薄字相關的一些字,如溥或大氣磅礡之礡,亦都有大義。所以,薄既是少又是多,既是大又是小。

又像離,分離之離,當然是指分開、離別。但它同時也指會合,故《楚辭‧離騷》,應劭、班固、顏師古都說(離騷)即「遭憂」之意,騷為牢騷,離即遭逢。天文學上說的「月離于畢」〈尚書‧洪範〉,也不能理解為月離了畢星,而是月附麗靠近於畢宿。

止,也是如此。它是停止之止。然其字象形,指腳趾之趾。從止之字,輒有行走之意。(論語•先進篇):「以道事君,不行則止」,也不是說以道事君,君若不聽就算了,苟且從事即可;而是說國君若不願行道,我們就走人不幹了。止,就是走的意思。這就像武字。武乃是一個人荷著戈去打仗,故字從止從戈。可是《左傳》裏又說「止戈為武」,能不打仗、止戰才真稱得上是武。可見止既是走又是停。

這樣的例子,舉來簡直無窮無盡。如《論語》裏說:「餘有亂臣十人」,亂臣其實是治臣,亂就是治,故《廣雅》說:「料、亂、紕、督、雉、敕、伸、摞、撩、統,理也」。不但亂就是治理,紕漏之紕、撩亂之撩也都有治理條理之意。又如讓當然有謙退之意,不過它同時也指批評、詰難。像劉歆寫過一篇罵人的文章就叫(讓太常博士書)。那可不是遜讓,而是責難太常博士哩。矜,則既是憐憫矜惜他人,又是自我尊大驕矜之矜。戾,既是乖戾暴戾,又是美好,(詩經•小雅•采菽)說:「優哉遊哉,亦是戾矣」。而那乖戾的乖字,不也既乖巧柔順又逆忤乖張嗎?

乖就是不乖,治就是亂,廢就是大,歸就是去,危就是正,厭就是滿意,嗇就是貪,戲就是怒,窕就是大……,凡此等等,都是隨手可得的例字。

這是非常特殊的語文現象,非常容易讓初學中文的老外一個頭兩個大。可是,在我們社會中,除了少數正反合義字須用破音改讀或加形符(如厭與饜)來區別之外,一般人通常並不會覺得有什麼辨識的困難。沒有人會在看見「超薄型」衛生棉廣告時,以為那是超大型;也絕不會把薄海騰歡誤以為是大家都不快樂。為什麼呢?

因為這很符合我們中國人對這個社會、對生活、對人生的理解。在中國人看來,福兮禍所伏,禍兮福所倚,有無相生、高下相形,一件事也總有正反兩面。所以治就是亂,亂就是治,難說得很。

由於世事禍福相倚、有無相生,所以繁華退散的花落之際,才是成就之時。落既是消降,也是完成。我們說「大廈落成」就同時指工程結束與樓宇建成。人在花落時節,總不免感傷以為那代表了生命中的消亡與殞滅;卻不能不瞭解到花落蓮成,繁華落盡見真淳,才是人生真正有所成就的境界。

更進一步說,爭什麼大小,比什麼繁盛與散落?大即是小,落即是成。眇目之眇、藐視之藐,不都是小的意思嗎?但它又皆是極大,《楚辭》:「神高馳之邈邈」,《詩經》:「藐藐昊天」。眇即是渺,《楚辭》:「路眇眇之默默」,《管子》:「眇眇乎如窮無極」。此正如薄同時是極小也是極大。荘子(逍遙遊)講的那條鯤:「北冥有魚,其名為鯤,鯤之大,不知其幾千里也」,也是如此。古人老早指出,鯤本指小魚卵。魚卵是極小的,但極小也就是極大。知小大一如,乃知逍遙。

此非玄談,世事本來如此。據(廣雅•釋詁)說,同儕即為敵讎,辛勞就是惰怠,妄誕就是誠懇可信,虔敬即是殺戮,從容即是從恿。一切均是非相形,同時具有正反兩面的。

造字命義時,意義世界即本於我們對現實生活世界的真實體會而來,故若仔細思量這些字,或許能幫我們悟道。而整個中醫體系,亦與文字一樣,體現著我們的感情觀念,神聖與汙穢,乃同一體事,也是正反合義的。

以穢物為藥用妙品,不但符合中國人的人生體會,尤其是符合道家哲理;整個用藥治病的描述,包括對疾病的理解,對療效之說明或治藥之方法,也都帶有濃厚的道家道教色彩。

前文說過,《備用本草》中徵引道書甚多。但徵引此類道書時常常不是現代醫學式的談藥效藥用,旨在治病,而是服食或保養性質。例如亂髮條,引《服氣精義方》:「劉君安曰:欲發不脫,梳頭滿千遍」,此即非治疾,乃是養生之法。同理,頭垢,亦引《服氣精義方》云:「燒己發合頭垢合服,名還精,令頭不白。」這也是服食之法,又謂秋石「久服去百病,強骨髓補精血,開心益志」,亦屬服食。

另有一部分,是厭勝。如云:「人發掛果樹上,鳥不敢來食其實。又人逃走,取其發緯車上卻轉之,則迷亂不知所適矣」「狂見鬼者,絞人屎汁,飲數盒」「治鬼舐頭,取兒類,臘月豬脂和傳,舍瘡未愈而交接,血出不止,取與交婦人衣帶:寸燒研末,水服,屍瘡者,兒氣也,伏而未起,故令人沉滯,得死人枕治,魂氣飛越,不馥附體」等,都是厭勝之術。所以女患陰易,便須男子褌,男患陰易,則用女褌;婦女難產,又要用夫之褲帶燒來下酒。

治藥之法,則重陰陽相發。如天靈蓋,取得後,要用煻灰火掩一夜,待穢氣出盡,再用童子尿在瓷鍋中煮一伏時滿,漉出:屋下掘一坑,深尺許,仍將它放入其中一伏時,這樣,天靈蓋才能「魂歸神妙,陽人使陰,陰人使陽」。秋石則因要儴它具有火性,所以要刮在新瓦上,用火逼幹,入麝香,用酒下。或用鍋煮,入炭爐中煆,「其藥末常近火收,或時複餋火三、五日,功效大也」。

重服餋之法、講厭勝之術、煉藥之時強調陰陽水火,都具有道教色彩,非尋常所謂醫藥之事也。所用藥及所欲療之疾,多涉鬼物,亦非一般醫術範圍,尢其特別的是神化之說。

在解釋發髲之作用時,《神農本草經》謂其「療小兒癎、大人疰,仍自還神化」,陶弘景對此已不能瞭解,說:「神化之事,未見別方」,《備用本草》有「臣禹錫等按蜀本云:《本經》雲仍自還神化。李云:神化之事,未見別方。按《異苑》云:人發變為鱔魚,神化之事,應此者也」。《本草備要》則考證道:「發入土,千年不朽,以火煆之,凝為血質。煎煉至枯,複有液出。誤吞入腹,化為症蟲。煆煉服食,使發不白。故《本經》有自還神化之稱,陳藏器曰:生人發掛果樹上,則鳥鳥不敢來;又人逃走,取其發緯車上縛之,則迷亂不知所適。此皆神化。」這樣的說解,看來仍是莫名其妙,或指人發變化,或指人發很神奇,千年不朽、火煆凝血,煎煉出液。或謂具厭勝作用,十分神秘。但不管如何,這種神化之說在醫學上並無意義,只具有宗教性的人發崇拜性質。

對人血、人肉、人胞、天靈蓋之藥用功能描述,大約也都具有身體崇拜性質。我們別忘了,像人血這類物事,許多民族都認為它具有靈性神性,古人殺俘祭旗,歃血為盟,其作用便與殺牛羊,以其血釁鐘相似。要以血來令物件產生靈性。鍛劍時,滴血入爐,亦是此意。

猶太教也視血為生命力,但卻與我們相反,因此而不吃動物的血及帶血的食物,(肋:十七)說:「以色列家,及傷居在他們之間的外地人,有人吃了什麼血,我必怒目而視,與這吃血的人作對,由人間將他產除。肉軀的生命是在血,我為你們指定了血,在祭壇上可為你們贖罪,因為血具有生命故能贖罪。為此,我囑咐以色列的子民說:你們都不可吃血」。伊斯蘭教也相同忌諱吃血。

可見視血為具靈性之物固同,吃不吃血卻可能完全相反。古代中國人是吃血的,習俗上說吃腦補腦、吃血補血,就是此意。日常生活中,豬血、雞血、鴨血,食用甚為普遍,灌腸時也有做血腸來吃的辦法。人血以其難得,雖不常用,但入藥食用,邏輯上並無特殊之處。

不過道教祭祀,本分二路,一種是依循傳統的,也就是古代宗廟血食的傳統,祀人鬼及山川諸神,均須殺牲為祭。鬼神是要血食的,所以祭品叫做犧牲。另一種卻是反傳統的,例如早期天師道上清道就主張不殺牲為祭。《正一指教齋儀》有  戒十二法,其一即為:「不得食食血有生氣之物」。其後發展成茹素、不殺生的路數。

在醫典中呈現出來的,主要是前一路。但對於用人身藥,歷來都有爭論,反對者其實也就代表著道教中後一路的觀點,故《備用本草》在天靈蓋一條下有按語云:「神農本經,人部唯發髲一物外,餘皆出後世醫家或禁術之流,奇怪之論,殊非仁人之用心。世稱孫思邈有大功於世,以殺命治命,尚有陰責,沉於是也。近數見醫家用以治傳屍病,未有一效者。……殘忍傷神,又不急於取效,苟有可易,仁者宜盡心焉。……設雲非此不可,是不得已,則宜以年深塵土所漬朽者為良,以其絕屍氣也。」此雖僅論天靈蓋,但所指包括所有人體藥。訴求的,固然是道德,卻明顯批評著「禁術者流」,亦即其他利用人體骨肉胞血之神靈性質以進行禁咒的道派。

反對殺命治命且不太用人體藥者,還反對飲小便、煉秋石,謂其為小道旁門。他們與強調小便經水如何如何神妙的人,看起來確實頗不相同。但是,正如反對吃血的猶太教伊斯蘭教其實一樣擁有對血的神力崇拜那樣,不主張用天靈蓋人血人便人尿的道派,也不能說他們就不重視或不採用身體藥,只不過他們食用的身體藥是另外一批罷了。

前文已提過,在《備用本草》中已記載了不少服食煉養的資料。把這些人體藥拿來服食煉養和只以它們做醫病之藥,可以是兩回事,但道教往往將之並為一談。因為治病與保養乃一體的兩面。在道教「貴生」思想底下,兩者本應合論。故醫方藥典固以治病為主,依然不廢服食養生。而服食者,一方面服食草木之藥,一方面也把人身之藥這個觀念竭力發揮著。

陶宏景《養性延命錄》開宗明義(教誡第一)就把老子「穀神不死,是謂玄牝,玄牝之門,是謂天地根」,解釋為:「天食人以五氣,地食人以五味,入為刑骸骨肉血脈,故鼻為玄,口為牝」。因此,養性延命之道,便是服氣與服食。可是兩者之中,吃氣又更優於吃榖吃肉,所以說:「不食者,不死而神。傳曰:雜食者百病妖邪所重。所食愈少,心愈開,年愈益」,但人怎能真不吃呢?他遂提倡吃自己的唾液:「飲食自然。自然者,則是華池。華池者,口中唾也。呼吸如法咽之,則不饑也。」此是以津液為食。(雜誡忌禳害祈善篇第三)云:「玉泉者令人延年,除百病。玉泉者口中唾也」,則是以津液為藥。

這個觀念爾後大為流行,強名所注(真氣還元銘)曰:「靈芝在身,不在名山。靈芝,草也,在身。在人身中也,指元氣是也」。亦即運用身體本身的元氣或津液或什麼做藥服食修煉便可,不必再去餌草木金石之藥啦。

內丹一路,所發展的就是這種思維,陳虛白《規中指南》說得明白:「夫采藥者,采身中之藥物也。身中之藥者,采之之法,謂之收拾身心,斂藏神氣。心不動,則神氣完,乃安爐立鼎,烹煉神丹。」

藥乃身中藥,鼎爐則是身體軀殼,李清庵《三天易髓》所謂:「外象為鼎爐,中間是藥材,誠能收拾得,即刻結靈胎」,即此之謂。丹家對於這身中之藥究竟指什麼,見解很不一致,因此派別法門甚雜,但其基本理論,便是采身中藥。整個修煉的過程,也是模仿采藥烹煉。如何安爐’、如何入藥、如何起火、如何攢簇火候、如何溫養,這些制藥的譬喻,充斥於各類丹經中。

服氣或內丹這一類道士,都不主張餌草木金石之藥。他們所說的人身中之藥,早期說唾液,還勉強可說是有物質性的實物,與人血人屎人溺相去不還,性質相同,可是後來就愈來愈虛化,講精氣神或身中之水火鉛汞。但不論如何,此亦人身藥這個觀念之發展與運用。形態上似乎與講人身藥,吃小便、煉人中黃人中白者相反,而實是秘響潛通,條理一貫的。

舍普《非正規科學》一書曾記載他去採訪伯努瓦,討論人種醫學和醫學人類學的問題,伯努瓦談到許多病都與文化有關,病人按其文化教給他的編碼來描述疾病的意義,因此他說每個社會都有一種英語稱做 culturp-boand  syndromes(與文化有關的綜合症的疾病)。這種病,只能放在特定社會裏考察(2000,新華書店,萬佚等譯,第六章)。這個通理,非常易懂,比如中國人講腎虧、肝火上升,推崇割股寮親,就屬於此類。藥的情況也一樣。把什麼當藥、把什麼不當藥,也是與文化有關的。在我們的藥書中,把人歸入一類,跟草木金石蟲魚鳥獸相同,是從《神農本草經》已然的,歷代相沿弗替。現代醫學中才漸不講這一套,但在民間及方術界使用卻仍然非常頻繁,可說是中醫體系中文化特徵非常明顯的一環。

這個特微,又與道家道教關係密切。道教養生,從餌草木之藥,把人體藥當成本草的一部分開始,逐漸放棄一切草木金石之藥,不假外求,認為只要煉身中藥便可成仙不死,實是人身為藥這個觀念充極盡致的發展。人身藥在藥的性質和作用上,高踞鼇頭,非其他任何藥所能比擬,所以又稱「大藥」或「至藥」。

醫方藥典中,雖然對人身藥推崇不如此之高,只列為其中一部而已,但紫河車、還元湯、破棺湯、泥丸脂之類稱呼,仍說明瞭它們地位非凡。某些惡疾,非它們不能治,在解毒、治鬼方面尤具奇效,平日服食,亦具補益之功。

許多道教人士也發展這類藥,倚為術法,此即《備用本草》所指禁術之流。其流源遠流長,起碼《太平經》中就提過當時修道人「或飲小便,或倒懸」。其後煉小便為秋石,或煉女人月水為紅鉛者,踵事增華,門派繁多,亦學道人所不甚諱言者。

我認為談中醫史及道教者,均不能忽略這個問題,但舊作(道教的身體觀)(一九九八年,龔鵬程學思年報,南華管理學院),尚未論及於此,故為之補論如上,僅供教界先進參考焉。

——2005.10.11,四川大學「道教養生文化與當代世界」國際研討會論文

龔鵬程 臺灣佛光大學創校校長、北師大特聘教授、北大文化資源研究中心副主任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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