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珠录

13次阅读
没有评论

共计 14995 个字符,预计需要花费 38 分钟才能阅读完成。

玄珠录

经名:玄珠录。唐王晖(号玄览)讲述,门人王大霄集录。二卷。底本出处:《正统道藏》太玄部。

玄珠录序  道士王大霄撰

先师族王氏,俗讳晖,法名玄览。先祖自晋末从并州太原移来,今为广汉绵竹普闰人也。太霄继体承华,蒙恩入道,岂能敞先人之旧德、测天性之涯量哉。伏闻乡老说:师年十五时,忽异常日,独处静室,不群希言,自是之后,数道人之死生、童儿之寿命,皆如言。时人谓之洞见。至年三十余,亦卜筮,数年云不定,弃之不为,而习弄玄性、鷰反折法,捷利不可当。躭翫大乘,遇物成论,抄严子《指归》於三字后,注老经两卷、及乎神仙方法、丹药节度,咸心谋手试。既获其要,乃拥二三乡友往造茅山,半路觉同行人非仙才,遂却归乡里,叹长生之道无可共修,此身既乖,须取心证。於是坐起行住,唯道是务。二教经论,悉遍披讨,究其源奥,慧发生知,思穷天纵,辩若悬河泻水,注而不竭。而好为人相蚕种,逆知丰损;别宅地之利害,见墓田之气色,识鬼神之情状,况众咸信重之。尝有一家欲造屋,材木已具,问立屋得不。不许立。至明年,又问得不。又言不得。更至明年,又问得不。亦言不好。於是数月间,家遭官事,屋宅资财无以供卖。此人方念斯言。有一家儿子患眼,为祭其门前桑树朽孔,遂差。或有问病,为处方合药,验后以为奇。有人平常请问灾厄,或报云:至明年四月一日方好。果至月前三十日夜中亡县中。故人家有患难,无远近皆往问,即便为言臧否,人信之,及还如所言。或到深厚家,莫不尽出子女亲表求相,皆为列言其贫富寿夭,预鉴於未然。行事多奇,皆此类也。亦教人九宫六甲、阴阳术数,作遁甲四合图,甚省要。年四十七,益州长史李孝逸召见,深礼爱,与同游诸寺,将诸〔大〕德对论空义,皆语齐四句,理统一乘,问难虽众,无能屈者。李公甚喜。时遇恩度为道士,隶籍於至真观。太霄时年两岁也。既处成都,遐迩瞻仰,四方人士,钦挹风猷。贵胜追寻,谈经问道,将辞之际,多请著文。因是作《真人菩萨观门》两卷,贻诸好事。曾往还州路,遇道静人稀时,有贤者在后数十步,有一老人如隐者状,逆行来过,顾视师良久,逢贤者语曰:此人是真人。贤者问若为。老人曰:眼瞳金色,言讫行去。以是论之,亦玄会於嘉号矣。年六十余,渐不复言灾祥,恒坐忘行心。时被他事系狱一年,於狱中沉思,作《混成奥藏图》。晚年又著《九真任证颂》、《道德诸行门》两卷。益州谢法师、彭州杜尊师、汉州李炼师等及诸弟子,每谘论妙义,询问经教,凡所受言,各录为《私记》。因解洪元义,以后诸子因以号师曰洪元先生。师亦不拒焉。又请释老经,随口便书,记为《老经口诀》两卷,并传於世。时年七十二,则天神功元年戊戌岁,奉敕使张昌期就宅拜请,乘驿入都,闰十月九日至洛州三乡驿羽化。呜呼。人而云亡,道焉乎在,非经文翰,千载谁传。《苏游灵验记》虽略陈梗槩,太霄以暗乏,不明慈训,有预闻见,寡於深远,谨集诸子《私记》,分为两卷,并为序传,题曰《玄珠》。取其明浄圆流,好道玄人可贵为心宝,故以珠名之。师亦名之为《法宝》,故法宝序云:圣人之经,浅者见之有浅义,深者见之有深理,深浅俱通,真伪等用。窃以往古当今,玄文空论,清言脆句,趋道之速,未居于上,非得之於赤水,奚以鉴诸云尔。

玄珠录卷上  洪元王玄览法师口诀

十方诸法,并可言得,所言诸法,并是虚妄。其不言之法,亦对此妄。言法既妄,不言亦妄。此等既并是妄,何处是真。即妄等之法,并悉是真。此等既悉是真,前者何故言妄。为起言故,所以说妄。何故说真。为起言故,所以说真。何故起言。欲达彼耳。故彼何须听,欲通心故。何故通心。令得道故。

万物禀道生,万物有变异,其道无变异。此则动不乖寂,如本印字,以物禀道故。物异道亦异,此则是道之应物。如泥印字。将印以印泥,泥中无数字,而本印字不减。此谕道动不乖寂。本字虽不减,复能印多泥。多泥中字与本印字同,此谕物动道亦动,故曰既以与人己愈有。

道无所不在,皆属道应。若以应处为是者,不应不来,其应即死。若以不应处为是者,其应若来,不应处又死。何处是道。若能以至为是者,可与不可俱是道。若以为非者,可与不可俱非道。道在境智中间,是道在有知无知中间,观缕推之,自得甚正,正之实性,与空合德,空故能生能灭,不生不灭。

道能遍物,即物是道,物既生灭,道亦生灭。为物是可道皆是物,为道是常物皆非常?

经云:自伪不别真。请问真道之行。答:境尽行周,名为正道。舒心遍境,出智依他。他处若周,则为大体,大体既就,即隳小身。兼以小身并同境分,常以心道为能境,身为所能。能所互用,法界圆成,能所各息,而真体常寂。

问:经云道与众生相结连,若为同异?答:道与众生亦同亦异,亦常亦不常。何者?道与众生相因生,所以同。众生有生灭,其道无生灭,所以异。异法不同处,名亦不相待。

难:名既不相待,云何辄得名於同,辄得名於异,辄得言於常,及言於非常。答:其法中各无比故,各无因故。

〔难〕:由何得其名?若许有名者,明知一法有两名。若许无名者,明知一法无一名。答:我但强言之,所以有其名。虽强即一时强,是同亦是异,是常是无常,忘即一时忘,非同亦非异,非常非无常。其法真实性,无强无不强,无常无不常。云何於无中,而强立名字?-答:入默难其法,若定是於默。天下无强者,若也有强者,其默还非真。又答:只为见默故,所以於中会见强,其默元来无,明知亦无强。

论云:道性众生性,皆与自然同。众生禀道生,众生是道不?答:众生禀道生,众生非是道,何者?以非是道故,所以须修习。

难:若众生非是道,而修得道者,乃得身外道。众生元不云,何言修得道?〔答〕:众生无常性,所以因修而得道。其道无常性,所以感应众生修。众生不自名,因道始得名。其道不自名,乃因众生而得名。若因之始得名,明知道中有众生、众生中有道,所以众生非是道,能修而得道,所以道非是众生,能应众生修。是故即道是众生,即众生是道。起即一时起,忘即一时忘。其法真实性、非起亦非忘,亦非非起忘。入等存之行者,自了得理则存,存中带忘则观,观中得通则存。

道与众生互相因,若有众生即有道,众生既无道亦无。众生与道而同彼,众生与道而俱顺。云何立法教,独劝众生修?〔答〕:众生若得道,得道离所修,道若应众生,道即离所习。经既不许著,何得有修习。所言修习者,法因妄立名。妄法既非真,教言并糟粕,何故苦执教,而言有所修。是故道与众生教,三皆不可得。三既不可得,亦乃非是空,不合亦不离,真实之如是。众生与道不相离,当在众生时。道隐众生显,当在得道时。道显众生隐,只是隐显异,非是有无别。所以其道未显时,修之欲遣显,众生未隐时,舍三欲遣隐,若得众生隐,大道即圆通,圆通则受乐。当其道隐时,众生具烦恼,烦恼则为苦,避苦欲求乐,所以教遣修,修之既也证。离修复离教,所在皆解脱,假号为冥真。道常随生死,与生死而俱,彼众生虽生道不生,众生虽死道不死。众生若死,其道与死合,众生若生,其道与生合。经生历死,常与道合,方可方不可。若可於死者,生方则无道,若可於生者,死方则无道。其道无可无不可。所以知道常生死而非常,生死之外无别道,其道之外无别生死。生死与道不相舍离,亦未曾即合。常有生死故,所以不可即。不舍生死故,所以不可离。入等从等入观,观通入存,存若忘复观。观不妨存,存不妨观。观即存於存,存即存於观。存观不一不二,亦一亦二,入等复观而存之。

诸法若起者,无一物而不起,起自众生起,道体何曾起。诸法若忘者,无一物而不忘,忘自众生忘,道体何曾忘。道之真实性,非起亦非忘。若言真是非起忘,起忘因何有?道即不遍於起忘,由何得名道,由何名起忘?还因起忘知实性,复因实性识起忘?成即一时成,灭即一时灭。入等谕明闇虽生灭,未曾舍虚空,虚空虽常住,未曾舍明闇。明闇有生灭,虚空不生灭。虚空有明闇,明闇非虚空。只是明闇空,复是空明闇。明闇与空不曾一,不曾二,亦是一,亦是二。四语之中道,不一亦不二,亦非一非二。入等乃存,常以所知为己身,以能知为己心,即知见等法为可道,知见性空为真道。知见无边为大身,似见为大眼,似声为大耳,识所知为大心,大心性空为解脱,解脱即心漏尽,心漏尽即身漏尽,身漏虽尽,而非无此等,而即体常空。能观所观,总同属心,亦同属境。心之与境,各处其方,实不往来,从何而起。若悟起同不起,即得於心定矣。

一切众生欲求道,当灭知见,知见灭尽,乃得道矣。虽众生死灭后,知见自然灭,何假苦劝修,强令灭知见。释死不自由死,死时由他死,死后知见灭,此灭并由他。后身出生时,生时会由他,知见随生起,所以身被缚,不得道矣。若使身在未灭时,自由灭知见,当至身灭时,知见先以无,至己后生时,自然不受生,无生无知见,是故得解脱。赞曰:

死不自由死,死后由他生。知见由我灭,由我后不生。

身有重先了,身中诸有既空,其空亦空,心有天游,空有俱空,心无所系。

将巡以约人,随人有始终。将巡以约环,随环无始终。何以故?人环共生巡故,其巡处三相亦四相,随人随环,自随随空。

难:此巡处在何方?人环元不增,云何得有巡?答:谛而观此巡,不在人环外,而得有此巡,巡又非声色,毕竟皆空。行者当以知知於巡,其巡既空知亦空,其知既空,则同无知。无知之中,无巡无空。无空则无知,无知谁当与。此等既无不有知,亦无有无知。

又曰:其若有知,却有名无知。其知元不有,无有无无知。心中本无知,对境始生知,心中非无知,不对剩无知。人道木火亦然。故曰无常可使有,有常可使无。因有对不对,有知有不知,不因对不对,无知无不知。有知有不知,有所而不知,无知无不知,无所而不知。故曰身之所见旧国旧都,望之畅然,况归无知至性至体之都邑乎,则洞然妙矣。将心对境,心境互起。境不摇心,是心妄起,心不自起,因境而起。无心之境,境不自起,无境之心,亦不自起。可道为假道,常道为真道。若住於常者,此常会是可。何者?常独住常,而不遍可故,此常对可故。其常会成可赴,言已出世,言常亦言可。若也不起言,无常亦无可。常可既元无,亦无无常可。若在众言等,则是有欲观其徼。若悟众言空,则是无欲观其妙。

体用不相是。何者?体非用、用非体。谛而观之,动体将作用,其用会是体,息用以归体,其体会是用。存之有四,忘之无一。

天下无穷法,莫过有与无,一切有无中,不过生与灭,一切众生中,不过常与断,所生不过四生,生居不过六道。

不但可道可,亦是常道可,不但常道常,亦是可道常。皆是相因生,其生无所生,亦是相因灭,其灭无所灭。

空见与有见,并在一心中。此心若也无,空有之见当何在。一切诸心数,真义亦如是。是故心生诸法生,心灭诸法灭,若证无心定,无生亦无灭。

道常四是,是有是无是有无,疑非有无。一常二非。非有非无,非舍有无。平之则堕一,不平不见一,道则平与不平俱是道。绝圣弃智,从凡至圣,此圣还对凡,当其在凡时,与凡早已谢,其凡既谢圣亦谢,凡圣两俱忘。无智亦无仁,寡欲而归道。

问:绝圣已至於圣者,可许令其绝,元未至圣者,若为遣其绝?答:止论已至圣,不论未至者,未至元无圣,无圣若为纪。

大道应感性,此性不可见。众生愚智性,此性不可见。道性众生性,二性俱不见,以其不见故,能与至玄同。历劫无二故,所以名为同。又言:是亦不可,大道体真,未曾非道,众生体假,未曾不变,历劫殊方,所以名异。

大人握玄本,无心应物通。识通六道,是名大人。六道虽殊,无非大者,故名玄本。

大道师玄寂,其有息心者,此处名为寂,其有不息者,此处名非寂。明知一处中,有寂有不寂,其有起心者,是寂是不寂,其有不起者,无寂无不寂。如此四句,大道在其中。又曰:有为动,无为寂,要摇始动,不摇自寂,只於动处寂,只於寂处动,只将动动於寂,只将寂寂於动。动寂虽异,正性止一,正性虽一,不关动寂。动寂虽二,正性不关,亦如泥印矣。若将寂心以至动,虽动心常寂。若将动心至寂,虽寂而常动。常有定故破其先,常有先故破其定。违则交相隐显,合则定慧二俱。

一心一念里,并悉含古今,是故一念与一劫,非短亦非长,一尘一世界,非大亦非小。故圣人在今,能说古事,皆用追文逆历,而得其实。是以今文说古事,古有皆可行,古无不可行,故曰玉历出世,含规万理。

问曰:云何今日心,乃能念古事?云何古昔事,谓在今念里?古事若在今,则知过去未过去。今心若在古,则知未来犹已来。若云定未来,云何有今能知古?若云定过去,云何古实犹在今?既将今心念古事,复将古事系今心。明知一心一念里,含古复含今,以是今古故,一心不可得,以是一心故,二心不可得,是则不一亦不二,能一亦能二。是有亦是无,无无亦无有,以其是有故,将有以历之;以其是无故,将无以历之。弃无而入道,将有以历之,弃有而出世,世法既生灭,弃世而入道,道性无生灭,今古现无穷。故云:廓然众垢净,洞然至太清,世界非常宅,玄都是旧京。

问:丝中有五音不?答:有五音性。其丝未成弦,丝中无五音,丝中亦无性,亦无相结连。其丝若成弦,弹之有音相,不弹有音性,二有相结连。明知一丝之中,有有亦有无,其中之性,非有亦非无。若欲破於有,丝中音性非是有。若又破於无,丝中音性非是无。以非有无故,破之不可得,所以得常存。

问:丝中无音,弹会出音,乘中无牛,挽之即有,二无云何同?丝中有性,其性常有,丝中有音,音有兴废,二有云何同?答:各是二有二无,相因相结连,所以有无是各同。烦恼众生修得圣人道,观之又见烦恼之中无有道,又见得道之时无烦恼征,得道之时,烦恼在何方,道复从谁得?

又云:谛自观之,烦恼无藏处,而复无烦恼,明知烦恼灭。其道无他与,而复得道者,明知是道生。若许定如是,俱悉受生灭,其道亦不优,烦恼亦不劣,何须苦欲灭烦恼,求欲至道场。道与烦恼,究竟并无余。又答言:道言我道体,本末之如是,於今不曾生烦恼。又答云:毕竟之如是,於今未曾灭,何故言道与烦恼,妄云有生灭。何者?谛观此四,毕竟不可违,乃於此法中,无余无不足。若言常住四,於法则不周,其一与无量,明知则不遍。若许能遍者,其四非真实,不审此复云何答:其四各相违,生灭不同时,处一而三废,在二亦不俱。将一以历诸,何多而不遍?有一复有多,故能有一有无量,故能有有复有无,故能有断复有常,有优复有劣。大道正性中,无优亦无劣,不有亦不无,遣谁有生灭。既无物而生灭,故云道场与烦恼,毕竟并无余,行者行道之时,当守於正心,无失於正性。

问:性复是谁性,心复是谁心?答:还是四句心,复是诸法性。若无四句,并无其心。若无诸法,并无其性。有则一时有,遍法界而无方。无即一时无,并纤密而俱尽。在此无所言,强名为大道。

至道常玄寂,言说则非真,为欲化众生,所以强言之。言有四句,道皆起应,起应彼矣,便成四病。然句之所起,前后不同时,应一而三废。或言初而三未来,或言终而三已去。然一之所起,由三而得,此三既其废,一亦不独立。当正在一时,此三早已忘,其三既忘一亦忘。

问:道何故起,言要须废?答:为众生有兴废故,所以将废废於兴,所以将兴兴於废,太道正性中,无兴亦无废。处此地,约四句而言,名为四句心。当在此处时,元无有四句,四句既无,其心亦无,始名大四句心,大道正性,真实之如是。

问:前言处一而三废,起四还废三,何不只起一?一若有优劣,何不简要者;一若无优劣,何须复历三?又若使一言足,不须更起三,若使四言足,此三不应废,何故起四还废三,何故历三独存一?答:四言之中无优劣,众生未悟,故一言不足,故要假四言,故四句不同时,历一常三废,其三既废一亦废,何止在三。

问:此四句是生灭法,正道何故处其中?答:道无所不在,常在四句,所在皆无,四句非道。

又问:四句中有有,何须以有而生有?四句中无无,何须以无而灭无?答:四句中有有,生之不可得。四句中有无,灭之不可得。此是自然生,此是自然灭,不由生者生,不由灭者灭。在是但有是,不生亦不灭,亦不不生灭。然此四句曾经言,故虽废不与,未言时同。故悟人处俗曾经悟,故虽返不与未悟人同;一得正性,终不染俗,故曰一性不变异。

一切万物各有四句,四句之中各有其心,心心不异,通之为一,故名大一。亦可冥合为一,将四句以求心得心,会是皮乃至无皮,无心处是名为大一。谕如芭蕉剥皮,欲求心得心,会成皮剥皮,乃至无皮无心处,是名为正一。故曰逾近彼,逾远实,若得无近无彼实,是名为真一。见无所见,见无色,无色故,则无见。知念亦然,守一破一知,虽守会同睡。譬如精思,闭眼思见,开眼思存,乃得内外之所用。

其道未曾四,以其性一故,其道未尝一,以周四物故,亦一亦四,非一非四,二取二舍成四,适其中实起,则名真一。真一者,寄言耳。只为法不言,所以见言法,其法若有言,复见不言法。遥相因待,交相见之。其中隐度,前后符信,从古至今,无此是,无隐度;从古至今,有此是,有亿度。是知有无相违,今古异世,唯有符中正一四象同归,实性自然而然,化方待孰而变。草木虽无知,落实会生死,真道虽无知,落实是常住。

此处虽无知,会有无知见。非心则不知,非眼则不见。此知既非心,则是知无所知。此见既非眼,则知见无所见。故曰能知无知,道之枢机。当知三世之中,三世皆空。三世者,一半已去,一半未来,中间无余方,故皆空也。知三世空,谕如於灯。当欲灭灯时,灭时见灯,不灭时若见灯,此时灭未来,灭时不见灯,此灯已过去。灭不灭中间,於何而住立?过去未来之中间,但有名而无体,故知三世空矣。空故无身,无身何爱,既无所爱,即与道同。与道同空,故名爱道。空与身同,故名道爱。

道体实是空,不与空同。空但能空,不能应物,道体虽空,空能应物。

问:道能应物,物能得道不?物若得道,得道应便住,云何更受生?物若非道者,所修但得身外道,物终不得道,不假用修习。答:众生无常故,所以须假修,道是无常故,众生修即得。众生不自得,因道方始得。道名不自起,因众生方起。起即一时起,无一物而不起,忘即一时忘,无一物而不忘。优劣一时俱有,何道与物泛众。众生虽生道不生,众生虽灭道不灭缘私。众生生时道始生,众生灭时道亦灭。若许无私者,元始得道我亦得。若使有私者,元始得道我不得泛众。众生未生,已先有道,有道非我道,独是於古道,我今所得道,会得古道体。此乃古道即今道,今道即我道。何者?历劫已来,唯止一道。此是泛众应众生。众生而得者,即是众生之私道。只是泛众道,应私名私道。

破名者指竹为水,指空为竹,是则一时是,非则一时非。

破体者随众生识变而见,有无不同。或见空处有,或见有处空,则破体也,名法观之有。或但变而不空,如见牛变成马之言是马,不言是牛。亦非代彼立名,干破非有破。如一人得清净识见者,诸法亦清净,众人不得者,诸法亦浊秽。明知还是秽法浄,复是浄法秽,亦是有法无,亦是无法有。

识体是常是清净,识用是变是众生。众生修变求不变,修用以归体,自是变用识相死,非是清浄真体死。

住体本实,不受虚名,虚名来者,各还与其虚。若将实来取我,即受其一。若将虚来取我,即受其二。如人不语来取住实,只得其一。

玄珠录卷上竟

 

玄珠录卷下  洪元王玄览法师口诀

诸法未出时,非道亦非俗。诸法若出时,是道亦是俗。其法若出时,无一物而不出,诸法尽相违。其法若不出,无一物而出,亦是尽相违。若出世起,相因而生诸法。若没世起,相违而灭诸法。出时不言生,入时不言死。未生之时若也空,复将何物出。已破之后若也灭,复将何物归。眼色共生见,其见在何边。见时是化生,不见是化灭。其中众生命,其相亦如是,不从二相来,不从无相来。若从二相来,二相生二见。云何止一见?若从无相来,无相则无见,云何复有见?如此之见体,见故不可无,无由不可有,求之不可得,其相复宛尔入观入存。将眼以接色,将身以接识,在内而生心,在外而生见,心见得相连,心见不相是,人心之与道,连是亦如之。

说法因心而用口,听者耳闻而意取,意归道,耳归声,说亦从道来,言亦为彼尘,对观四事,共出一化,化之生灭,有无何寄,虽复无寄,不可无化详之。

常道本不可,可道则无常,不可生天地,可道生万物,有生则有死,是故可道称无常。无常生其形,常法生其实,常有无常形,常有有常实。此道有可是滥道,此神有可是滥神,自是滥神滥道是无常,非是道实神实是无常。若也生物,形因形生,滥神所以约形,生神名则是滥,欲滥无欲,若能自了於真常,滥则同不滥,生亦同不生,不生则不可。所以得清净之法则不可,可法则无清净。心能照妙,则是无欲之妙门。因滥玄入重玄,此是众妙之门。妙门则生无生,但是滥生,实无生也。其道只是滥可,实无可也。行者观而思之,存而守之,则解脱。得此是滥脱,实无脱也。无可既无可,谁知此无可,净心知无可,无可常清净。净故常无知,得此净无知,则是无知净,是名净心知。如镜照色,镜虽受〔色〕,不失本清,此清虽滥,实无生死。

将言以说物,物一言不一,其物被言说,言多物不多。若许如是者,言应不说物,言实说物,所说若依物,云何得言多,未审言与物,何者是为妄。物与言互妄,物与言互真。观言如言法,观物如物形,此是言物一时真。若也约物以观言,约言以观物,此是言物一时妄。则知言物体,非真亦非妄,是真亦是妄,我若去淆乱,何曾有真妄。既得真妄寂,则入於环中,在中不见边,以是中亦遣,所以旷然无怀,乘之以游。

以言言物,言与物彼,而物非言。言与物对,虽彼常异,虽对常因,对之与彼,言常非物。故言不滥物,物不滥言,其中真理,非言非物。

十方所有物,并是一识知,是故十方知,并在一识内。其识若也出,身中复无识。其识若不出,十方复无知。

十方照我体,我体即是畸,畸在十方中,还在天地内。一切色见法,俱在十方中,我得十方身,法身无不遍。

一切待十方,十方并同一,十方所有法,一识一心知。将此十方知,还在一识内,明是一中多,亦是多中一。

物无本住,法合则生,生无本常,法散则灭。实性本真,无生无灭,即生灭为可道,本实为真常,二物共循环,始终之间无余道。道在始终,与始终为变通,故道不得常,始终不得断名为入等,道常顺生死,而非是生死。空常顺明闇,而非是明闇,明闇之外无别虚空,虚空之外无别明闇。此二不曾是不曾非,不一不异,而常是非一异入等。

知是一心,境是二心,心之与境,共成一知,明此一知,非心非境,而不离心境,其性於知於心境,自然解脱,非有非无。此法不曾二,以是一知故。此法不曾一,以因心境故。心之与境,常以心为主,以法因人故,所以是因缘。无人无所因,所以是自然。

若争是者,即落妄河,若悟此者,即入真海。受争之物,不觉不知,只是争者云受争,非是受争之者云受争。

若因有始名无,有即在无内,有若在无内,有即自妨无,其无无由名。有若在无外,有即无由名,若无由得名有,无由亦名无,有无一时俱,有既相违,同处则不可。

空中无有物,无物无有见,空中既无物,无物无无见,云何苦破见,欲言於不见。有即一时有,有见有无见,无则一时无,无有有见有无见,见能觉知,为之有灭。然无既为之空,无境则无知,为非有;有境则起念,为非无。欲修之者,莫令心住有,莫令心住空,莫令心离有,莫令心离空,莫令心住四,莫令心住一,莫令心不住,莫令住无心,於中无抑制,任之取自在,是则为正行。

随言起见者,将恬以养知,随体灭见者,将知以养恬。无体则无言,知寂恬亦寂忘。有言则有体,恬起知亦起存。即起於寂,寂起於起,此法不得二,无二无寂起。此法不得一,守之令不出不入,不合不散。

将眼对色,则生一见,未审此见当属何方。若在色方,不假於眼,若在眼方,何假於色?若在两方,则成二见,而见实非二。若见是一,色眼则不用,未审此见因何而生,此乃接物。入等观之,是名循环,循环则无穷尽。

眼摇见物摇,其物实不摇。眼静见物静,其物实不静。为有二眼故,见物有动静,二眼既也无,动静亦不有。

诸法二相,自性离故,带空名为法,带有名为物。

勿举心向有,勿举心向无,勿举心向有无,勿举心向无有。

冲虚遍物,不盈於物,物得道遍,而不盈於道,道物相依,成一虚一实。

天地法道,於万物以等行。圣人法天地,百姓亦然,等行中有遭伤者,不回行制之,有功利者亦然。虚而不屈,动而愈出,天地空虚,正行无竭。

谷神不死,谷神上下二养,存存者坐忘养,存者随形养,形养将形仙,坐忘养舍形入真。存者如木生火,存存者如土生火。亦有修子至母者,亦有修母者,亦有直修子不至母者。修子不至母者,神仙。修子至母者、直修母者,解形至道也。

天地不自生,待万物合而乃成。故天地者万物之总名。人者六根之总名。车者众木之总名。总物不曾无,故能长久。是故天地先万物而后其身,人则先六根而后其身,车则先众木而后其身。故其名既成,但言其总,不言其物,但言其果,不言杂缘。故为杂缘先大,身成为无私。

上善若水,水性谦柔,不与物争。行者之用,处物无违,於中万施,详之以遇,遇皆善也。智莫过实,财莫过足,行莫过力,则能互相优养,各得其全。若过则费而且伤,大者伤命,小者成灾。良为违天背道,法所不容,适足则已,用天之德。

视之不见名曰夷,视之是量内,不见是量外。此量内以视明不视,将量外赎量内,将不视以明视,视亦成不视。量内不可见,只使其色见。量外不可见,只使其理见。量内有色,故将色为理眼,量外有理,故将理为色眼。又视之为色法,不视为理法,可视为量内,不见为量外。故将量内色,以明量外理,复以量内理,以明量外色。量内之理既依色,量外之理亦依色,不见之理既无穷,有视之色亦无极。故约色有内外,所以有高下,约理无高下,是故名曰夷。

止见定中无边际,不见慧中无边际,止见定中有边际,不见慧中有边际,只为一有一无故,所以定慧相容入。此则寻名名不尽,寻色色无穷,定为名本,慧为定元。若将定以当世,可与不可俱在其中。若将慧以当世,定与不定俱在其中。

譬身同木树,譬心同虚空,树边譬生死,空边譬有无。生若木树,死若槁枝,有即感通,无常寂灭。众生与道能疏能密,泥土能疏不能密,玉白能密不能疏。身与道识是疏义,道与识空是密义。玉白一物二名,土水二物二名,人是身识总,泥是水土总。

法体本来体自空旷,空旷无有,无见空者。见色不住眼,对境不摇心。

外心寂,寂无间,内心尽,尽无间,有心有垢,无心无垢,行者增降,随分受证。

出则徧诸法,入则一毫无。

持一空符,以印诸有,有来随应,有去随亡,有若不来,还归空净。空中有分别,有分别亦空,空中无分别,无分别亦空。

无能消有,有能消无。有无虽相对,会以无为本,明闇虽相对,会以闇为本。

见无所见,既无所见,有何见?见有色即有住,无色有何住。

出则有二,入则无一,无入无出,则为实相。

有为有四是、有四非,动无为无四是、无四非,寂虚空有二是、有二非,虚空无二是、无二非。起唯法起,虚空有四。灭唯法灭,虚空无一。

恬淡是虚心,思道是本真。归志心不移变,守一心不动散。

无今无古,无出无入,无前无后,无内无外,无有无空。平等是名太定,开〔慧〕是名天光。徧著太定,名为憔种,徧著世界,名为乾慧。存言无甘露,忘言无照心,忘言为太定,起言为天光。今古时不同,同在一念中,则是前后不异事。今身与前身同,是一法体。空见与有见,并在一心中,此心若也无空有,诸见当何在。一切诸心数,其义亦如是。是故心生诸法生,心灭诸法灭,若得无心定,无生亦无灭。

持法诸边是正用,平等简法是谕释,为四句义。物体本无名,而人强立名,立名将作有,其物便为有,此有是人名,非是物自名,深观彼物体,实地本无名,何者?将言以言物,物处本无言,其物被人言,言处复无物。

有法、无法,相因而生;有无法,和合而成;非有法、非无法,反之而名;非有无法,反合而名。

正性处之,实无所有,内外俱空,而法非无。无时无有,有无法从何名?有时无无,有有法从何生?二法不同处,云何和合成?若有有无法,可许非有非无成,有无既也破,非有非无破,二法既也破,云何和合名?出诸名相,而入真空,真空亦空,而非无也。

空法不空,不空法不空。有法不有,不有法不有。空法豁尔,不可言其空,若言空者,还成有相,不空而有,有则有碍。

合法不合,不合法不合。合法常为一,一法未曾合,不合法常二,二法岂名合。

从一至二相因生,至二一灭相因灭。

一物生法者,不假和合成,多物生法者,其法应多成。

言空之时若有有,有不名空;言空之时若无有,有无空亦无,云何得名空?言有亦如此。有无是相因,有有则有无有分别空。有无是相违,无时无有有,有无无亦无无分别空。前后是相随,前言有分别,后说无分别,在无分别时,有分别已谢,是则前谢后亦谢真实空。有无相因生,有有无亦有,无有有亦有,此名横相因。各於有无中,是有是非有,是无是非无,此是竖相因。已上三法为三事,三事有分别,离此三事即是空,空即无分别。

开化说诸法,借四相待相因以生之;导之以归真,借四相违相因以灭之。

先观思,覙缕等是;后存守,无处等是。

有异世间,有不随世,有灭空异,世间空异,空能感应。

为其有视,故不离於世间。以其不见,故不在於世间。

有视有不见,所以不得一。即视是不见,所以不得二。为我不是一,亦乃不是二,为不一二故,所以得称夷。有一复有二,一二有多少,多少有高下,所以不为夷。我若常住夷,复失於高下。我若住高下,复乃失於夷。若得真道之正性,不住高下不住夷。

心有十方分,而无十方悟,若有十方悟,自是於天尊。

即有始有无,此是前后之有无,即有是於无,此是同时之有无。

心不缘根,天无氛秽。根不著境,地无祆尘。心不住内谓之冥,身不住外谓之慧。

色非是色,假名为色。明知色既非空,亦得名空。无名强作名,名色亦名空,若也不假名,无名无色空,亦无无色空。若住无色空,是中还有受。无名强作名,是法还有受。有名强无名,是法亦有受。有受有生灭,故法无受者。想行识亦复如是。

色心非一故,所以心观色,色心非二故,实无能所观,无观即是观,观即是无观。定即乱,乱即定,不一不异。

心解脱即无心,无心则无知,谁当知脱者心?心知法,法处无心,法被心知,心处无法。二除既无增减,故知无观无法。无法则心不生,知无心则诸妄不起。一切各定,无复相须,而因待者,故前念灭则后念不生,前念不灭亦后念不生,念既不生,则无有念。无念则无心无识,亦无有迷者觉者。是故行人当须识心。

法本由人起,法本由人灭,起灭自由人,法本无起灭。

因空以立义,此是即空有。因有以立义,此是即有空。

得一以生物,生竟不得一,虽复不得一,常在於一中。

元来有於眼,欲将观於色,眼中既有色,还不目见眼。

心常知不常,眼常见不常,云何两常中,而生两不常?此二为当一、为当异?答:不一亦不异,既不一异,亦不常断。四可为生死,不可为正常。眼色合,共生见,眼色离,共生灭。生是化生,灭是幻灭,既云生灭,如何证真。不尔?但是显,非是生,但是隐,不是灭,以不生灭故,所以得证真。入等若也作幻见,真之与幻俱成幻;若也作真见,化之与真俱是真。诸法实相中,无幻亦无真。

道物一时生,物生始见道,将见见道物,道物逐见生,元来无有见,道物何尝生。

诸法先来有,不应因见生。诸法先来无,不因舍见灭。

出则有二,入则无一。出则有二,亦有亦无,入则无一,非有非无。非有则无有,非无则无无,有无二俱无,云何得有一。

将言言法体,取体不取言,但取法体真,不取多言妄。

但取其会归,不必一一曲相生。说一法亦是假,二法亦是假,乃至十方无量法,并悉是於假。假中求真亦不得,假外求真亦不得,乃至十方无量法,并悉求真无有真。明知一切假,即是一切真。若也起言者,言假复言真。若也不起言,无真亦无假。

共时亦不动,不共亦不寂,动寂无二相,亦复非是一。一本无我,合业为我,我本无心,合生为心。心本无知,合境为知,合时既无外入,有者并悉是空。空则无我、无生、无心、无识,既无所有,谁当受生灭者哉?

无色界色尽故为空,生空中精灵名为识,识体是空名为定,定即非心名为想。本圣人非此四,而归一切物,而无所归,何者?不合则无我,是故离於宅,因合知有我,所以名为归。我虽归物,而不将物归,是故其物有生灭,而我不生灭,其我是真常,而物非真常。

观思同是存守,觉了同空一切。所有法不过见与知,若於见知外,更无有余法,既有见知,知见何法。只将我知知我见,还将我见见我知。法若有所属,有所而不属。法若无所属,无所而不属。

外舍身妄似冥眠,内忘心法如先死。

若住在色中,无空而可对。若住於空中,无色而可对。既住而无对,无由辄唤空,无由辄唤色,若许辄唤者,唤空亦唤色,若也不许唤,无空亦无色。

显与生同,隐与灭同。

无生者有,有不常断,是身义无,无不常断,是心义有。无不常断,是身心义皆先有因,非无因而得有。

诸法无自性,随离合变为相为性,观相性中无主无我,无受生死者。虽无主我,而常为相性。将金以作钏,将金以作铃,金无自性故,作钏复作铃,钏铃无自性,作花复作像,花像无自性,不作复还金,虽言还不还,所在不离金,何曾得有还,钏铃相异故,所以有生死,所在不离金,故得为真常。

土中无正性,能生无量器,已成於器讫,器更不能器。土中之本性,能生一切器,器器虽不同,性皆不异土。空中无正性,能生无量识,已生於识讫,识竟更不识。空中之本性,能生一切识,识识皆不同,不同不异空。愚中愚相空,智中智相空,二空相既同,无愚亦无智。愚中有愚空,智中有智空,二空不同名,名异体亦异。胜劣亦尔。当在於愚时,见有智可得,既也得於智,其愚又已谢,愚亦既已谢,其智非为智。何以故?相因而得名,因谢异亦谢,亦无有愚智,未生之时若也空,复将何物出。已破之后若也灭,复将何物归。

一物不自住,总物得常住,总物常无常,一物不独常。

将人以磨镜,镜明非人明,因经得悟道,人悟非经悟。体用不相是,何者?体非用、用非体。谛而观之,动体将作用,其用会是体,息用以归体,其体会是用,存之有四,忘之无一。

了知无知同无知,如此无知与未了无知同相。若同有识处,随识而起名,识多名亦多,识少名亦少。若也无有识,无相亦无名,亦无於无名。道其非是门,此方因见得。若道真是门,他方复不唤。如此之异唤,未知欲何依?答:言一时依。又云:若言一时依,其道即有二,其道若有二,乃有於三者,此则为无穷,此法若无穷,此法是生灭,生灭则非道,所以此二不可依。随方起见,其方既多,其名亦多,谛观其体,而实不多。若言不多,应常是一。若常是一,不遍诸方之名。答云:此法非一多,而能应一多,各由起见故,而体常不住一物,亦非不住物。各由见者,而见多一,性体解脱,故非多一。

见若属於眼,无色处能见,见若属於色,无眼处应见,见若属色复属眼,合时应当有二见,若也见时无二者,明知眼色不能见。若即於二者,应当有二见,若舍於二者,应当无一见,云何复一见?一见色之时始名眼,有知之时始名心,若使无知无色时,不名於心眼。

瞋喜无自性,回缘即乃生,生法无自性,舍遇即复灭。是故瞋喜如幻化,能了幻化空,瞋喜自然息。又问:瞋喜在身内,瞋喜在身外?瞋喜若在内,此身常瞋喜。瞋喜若在外,元来不关身。云何得瞋喜,非外非内,发生於冥,非冥非内外,发生於遇缘,非缘不离缘,瞋喜如幻化,虽化未尝不瞋喜,如此瞋喜与天地共,共即为大身。此并是意生身。意想如幻化,即是性生身。其性如虚空,即是无生身。无则无生身,无身则是无瞋喜。此则无物亦无道,而有幻化,等是名为自然,自然而然,不知所以然。

一法无自性,复因内外有,有复无自性,因一因内外,因又无自性,非一非内外,化生幻灭,自然而尔。

人心之正性,能应一切法,能生一切知,能运一切用,而本性无增减。谕如对境有喜怒,正性应之生喜怒,对境有去来,正性无去来。若无有正性,怒性则不生,怒虽因正生,然怒非是正,以怒非正故,怒灭正不灭,以正不灭故,所以复至喜。若无於正性,其喜则不生,喜虽因正生,然喜非是正,以喜非正故,喜灭正不灭。若云怒独灭於前、喜独生於后者,喜怒则两心,前后不相知,云何在喜时,而复能念怒?以能念怒故,喜怒同一性,故喜时即是怒灭,怒灭即是喜生。动时即是寂,寂时即是动,动即是神力,不共法正性之变通。

心中无喜怒,境中无喜怒,心境相对时,於中生喜怒,二处既各无,和合若为生?当其妄生时,二处不生增,二处既不增,和合云何生?於中有生者,此生如梦幻,化生而幻灭,二生各不知,不知而有生,此生是阿谁?若离此等法,无圣亦无凡,此等法既幻,凡圣亦如幻。幻法不曾断,所以是不空,不曾不是幻,所以是不有。先相因,生诸法,次相违,灭诸法,后泯二相入真空。相因以为言,因无而有有,有有无亦有,无有有亦有。相违以为言,有时无有无,无时无有有。就无以为言,一无二亦无,何故得有时。就有以为言,一有二亦有,何故得相违。举过以明见,独住二时以相违。举见以明来,所以违时一灭二亦灭。

烦恼空故不可得,至道空故不可得,二相俱是空,空相无分别。

以其迷见故,即为烦恼。以其悟见故,即为至道。烦恼不可得,还是烦恼空。至道不可得,还是至道空。二空不同名,名异体亦异,优劣亦尔。又言:对二有二故,所以言其异,若合二以为一,其一非道一,亦非烦恼一。

真妄二事,四言说之。以显於真性,四言即是妄,法性即是真。因言以显性,此性从言生,即言非正性,离言无正性。此性非是言,此性不离言,即妄亦非真,离妄亦无真,由妄得真故,此真不离妄,真妄是同时。真妄既同时,凡时即是圣,何假更修习?真妄若不同,其真在妄外,若许在妄外,修凡不成圣,何假更修习?为起二见故,言真复言妄,於法实性中,不有真妄故。不可言同时,不可言异时,同异既不可,是名出诸边。於中非无法,虽然有於法,有法非诸边,是故得解脱。

道体如镜,明不间色,亦不执色,其色变改去来,而镜体不动。

众生随起知见而生心,随造善恶而成业,不造则业灭,不知见则心亡,心亡则后念不生,业灭则因亡果尽。

玄珠录卷下竟

正文完
使用官方微信公众号体验更多功能
post-qrcode
 0
评论(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