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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安排《道教義樞》的教義思想
李 剛
《道教義樞》是初唐道教教義的重要著作,原題:“青溪道士孟安排集”。孟安排何許人?陳國符先生《道藏源流考》上冊《三洞四輔經之淵源及傳授》說:“《道教義樞》撰人孟安排,見唐杜光庭《道德真經廣聖義序》。云梁道士孟安排,號大孟,作《經義》二卷”。認為南朝梁道士孟安排為《道教義樞》作者。又指出:“按一九一一年刊《湖北通志》卷九十六唐聖曆二年陳子昂《荊州大崇福觀記碑》,載武後時有道士孟安排。此非《道教義樞》撰人”。很顯然,陳國符先生以杜光庭的意見為標準,定梁道士孟安排為《道教義樞》撰人。關於《道教義樞》的撰述時期和作者孟安排,日本學者間的意見也不盡相同。大淵忍爾把孟安排定為武則天時期的道士,《道教義樞》的撰述定為大約西元 700 年前後。吉岡義豐把《道教義樞》的產生年代定在七世紀初期,唐高宗初年。福永光司也認為是唐高宗朝的產物,而鎌田茂雄認為是八世紀前半期唐玄宗時的作品。但日本學者在肯定《道教義樞》是唐代道教著作這一點上,意見是一致的。
說唐道士孟安排是《道教義樞》的作者,是有一定根據的。據陳子昂《荊州大崇福觀記》說:“道士孟安排者,玄稟真骨”,在長史弘農楊元琰奏請修觀“書奏不答”的情況下,於則天聖曆二年(699)“複重理前狀,伏奉闕下,至於再三。天子乃憫然遷思回慮,旌別斯觀,錫名曰大崇福焉”。“安排乃喟然歎曰:‘道惡乎在?名惡乎在?茅茨文軒,未始離也;朱宮玄圃,未始乖也。損之而又損之。思乎思,無為而無不為;知乎知,則我何拘於常見哉!而不謂熙帝庸也’。遂經玄都,爰伐琴瑟,作為仙觀之宮”。從陳子昂的記載看,孟安排活動於武則天時代,且是一地位較高的道士,經他再三上書朝廷,終於修復了大崇福觀。從孟安排所感歎的話看,他是一位有理論修養的道士,編集《道教義樞》的工作當能勝任。大崇福觀在湖北荊州。無獨有偶,孟安排自號“青溪道士”,此所謂“青溪”,即指荊州臨沮縣之青溪山。綜合此兩條材料觀之,陳子昂文中所提到的道士孟安排,即編集《道教義樞》的青溪道士孟安排。
還有一條有說服力的內證材料。《道教義樞序》中引用了《隋書·經籍志》論元始天尊一節,而《隋書·經籍志》成書于唐高宗顯慶元年(656),從成書到流傳於社會上,在當時條件下,當經過相當時間。據此推考,說《道教義樞》成書于武周時,亦在情理之中。
關於《道教義樞》的成書,孟安排在《序》中還講到:“支公十番之辯,鍾生四本之談,雖事玄虛,空論勝負。王家八並,宋氏四非,赭道正之玄章,劉先生之通論,鹹存主客,從竟往還。至於二觀三乘,六通四等,眾經要旨,秘而未申。惟《玄門大義》盛論斯致,但以其文浩博,學者罕能精研,遂使修證迷位業之階差,談講昧理教之深淺。今依准此論,芟夷繁冗,廣引眾經,以事類之,名曰《道教義樞》。顯至道之教方,標大義之樞要,勒成十卷,凡三十七條”。由此可知,孟安排是以《玄門大義》為底本,在此基礎上,“芟夷繁冗,廣引眾經”編集成書的。這裏,如能弄清楚《玄門大義》成書的時代,對於確定《道教義樞》產生於什麼時候是很有幫助的。《玄門大義》現已失傳,日本學者吉岡義豐將它的撰作時期定為隋大業年間(605-618)。任繼愈先生主編《道藏提要》在現存一卷的《洞玄靈寶玄門大義》條說:“《宋史·藝文志》著錄《玄門大論》一卷,蓋即本書。又唐釋道世《法苑珠林》卷一亦著錄《玄門大論》一卷。唐王懸河《三洞珠囊》引有《玄門論》,《雲笈七籤》卷四九引有《玄門大論》。《道藏闕經目錄》著錄《玄門大論》二十卷。孟安排《道教義樞序》謂《義樞》乃標《玄門大義》之樞要以成十卷,可見原《玄門大義》卷數當不少,可能即《道藏闕經目錄》所著錄之二十卷《玄門大論》,今本乃系《玄門大義》之殘篇,或唐人據殘卷整理而成,原書出於隋代。”中外學者都認為《玄門大義》出於隋代,在此基礎上成書的《道教義樞》當只能出於隋代之後。因此,南朝梁代孟安排即所謂大孟,決非撰作《道教義樞》之人。
《道教義樞》顯然和《玄門大義》有密切的關係,但二者究竟是哪樣一種關係,是否前者即後者的節本?由於《玄門大義》的全貌今不可得見,尚難以下定論。日本學者麥穀邦夫《南北朝隋唐初道教教義學管窺一一以〈道教義樞〉為線索》一文認為:“《道教義樞》基本上是一部忠實地縮編《玄門大義》的道教教義書。在編寫的過程中,參照了系統的教義書《通門論》和《玄門大義》的異本《玄門論》等,對事實加以訂正,對敍述進行簡化、補足,並補充了若干經證。因此可以認為,《道教義樞》的教義同《玄門大義》幾乎是一致的,沒有加進孟安排個人的觀點”。這一結論顯得根據不足,就目前所見到的材料,還不足以斷定孟安排在《道教義樞》中沒有將自己的看法寫進去,只是簡單地做點節錄縮編的工作而已。《道教義樞》的編纂體例,是分為“義曰”和“釋曰”兩個部分。麥穀邦夫認為:“《道教義樞》的各義首先用‘義曰’來概括《玄門大義》的各義的內容,接著以‘釋曰’的形式來節略《玄門大義》”。然而,也有可能在“釋”的部分,孟安排將自己的觀點補充了進去,作了某些創造性的發揮工作。否則,孟安排只是在做一件毫無創新意義的事情,對於道教教義的發展未作任何貢獻,這似乎不符合孟安排製作《道教義樞》的本意吧!孟安排在《道教義樞序》中說得十分清楚,他編寫此書是要使“大笑之流,肅然悟法”,是為了給“勤行之士,指示玄宗”。既要讓人“悟法”,為人“指示玄宗”,那麼總該有點新東西啟迪人,總不致於簡單抄襲前人。在《玄門大義》的基礎上編寫《道教義樞》是一個再創作的過程,是對道教教義進行新的總結,既有繼承,又有創新,具有不同于《玄門大義》的自身特色,這一點是應當給予肯定的。《道教義樞》能曆千餘載而流傳至今,已顯示出它具有個性化的理論價值,它比《玄門大義》更簡明扼要、更精當地概括梳理了當時道教的教義,於是《道教義樞》一出,《玄門大義》便在道教中失傳了,只留下殘篇剩卷。這正透示出《道教義樞》不是簡單地“節錄”《玄門大義》,它經過一番再創作,具有了更新更高的教義價值。
《道教義樞》教義思想的學術淵源不是單一的,其中所蘊含的哲理架構與重玄學說有緊密的關係,而其基本立場則是站在茅山宗的角度對道教教義作出新的歸納總結。關於《道教義樞》與重玄學的關係,盧國龍《中國重玄學》一書給予了較詳的分析。書中認為,《玄門大義》主要因循宋文明的《道德義淵》,“三一訣”又以玄靖法師臧矜的見解為歸旨,可知其學源出南朝重玄一派道士。以《玄門大義》作為主要學術來源的《道教義樞》,即以重玄學理論為內在精神,試圖對道教思想理論進行全面的總結,亦即將重玄學的理論原則貫穿到對道教思想理論體系的論釋中。據該書考證,重玄一派學術在唐初的青溪山流傳頗盛;青溪山以荊州在漢末即為學術中心地之一的緣故,晉朝已有道風可追,仙蹤可尋,又以蕭梁政治中心由金陵遷轉江陵的緣故,得傳金陵一帶孟智周、臧矜一派重玄學;孟安排的《道教義樞》,則青溪重玄學僅存之碩果。從現存《道教義樞》的內容審視,其中固然保留了不少重玄學的義理和方法論,但從總體上說,它的思想學術淵源是多源而非一源的,尤其是道教茅山宗的思想,在其中所占的比例亦不小。另外,靈寶、正一的義理皆有所反映。可以說《道教義樞》主要還是站在茅山宗的立場上,試圖融彙道教各派教義,作出一種綜合性的總結,一方面對付來自佛教的攻擊責難,另一方面以適應統一的大唐社會的需求。當然,這種總結在義理上是以重玄學為主的。
道教經過魏晉南北朝的分化發展之後,到了隋唐,隨著社會的統一,又呈現融合之勢。隋至盛唐,譜寫了中國古代史的燦爛篇章,這個浪漫時代的文化可用“交融”二字來概括,在這一文化大背景下的道教亦以“交融”為特色。這種融合在南北朝末已經發生,隋的統一南北打破了地域分割,為融合進一步創造了條件。唐承隋而繼續推進融合,帶來了道教的繁榮興盛。由於融合,使原先個性特徵十分鮮明的各個道派,逐漸在教義和宗教儀式上,都互相滲透,呈現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狀況,難以區分,甚至象南北朝時期發展一度超過上清派的靈寶派,此時卻似乎“泥牛入海無消息”了,其傳承關係已不太清楚。隋唐時,由上清派演化而來的茅山宗成為唐代道教的主流派,獨顯於朝野上下。茅山宗在教義上受到重玄學派影響,又吸取了靈寶齋法,正一法亦融入茅山宗。茅山宗創立者陶弘景力主三教合一,對道教內部各派系更不存門戶之見,其弟子傳承茅山宗融彙道教各派正是這一傳統的發揚,並因此而得以成為隋唐道教的主流。在這樣的道教歷史背景下,孟安排編集《道教義樞》以茅山宗為核心,融彙道教各派教義,綜合出新的道教義理體系,便是順理成章的事。
最能顯示孟安排這一立場的,便是他對元始天尊的無上崇仰。我們知道,以元始天尊為最高尊神,是上清派的神靈觀。陶弘景的《真靈位業圖》,便把元始天尊擺在最高的地位,反映了茅山宗以尊崇元始天尊為表徵。《隋書·經籍志》沿用道教說法,稱元始天尊“生於太元之先,稟自然之氣,沖虛凝遠,莫知其極。所以說天地淪壞,劫數終盡,略與佛經同。以為天尊之體,常存不滅。每至天地初開,或在玉京之上,或在窮桑之野,授以秘道,謂之開劫度人。然其開劫,非一度矣,故有延康、赤明、龍漢、開皇,是其年號”。這正折射出隋代道教尊崇元始天尊,奉為最高神。而隋代道教如此崇敬元始天尊說明瞭什麼?正說明茅山宗在當時已占壓倒優勢的地位,茅山宗成為道教主流派的形勢業已形成。
與茅山宗一樣,孟安排奉元始天尊為最高神。在其《道教義樞序》中,他不但引用了《隋書·經籍志》描繪元始天尊的話,而且用《道德經》對“道”的形容來比附元始天尊,以證明元始天尊的至上性和神聖性。他還力圖向世人證明元始天尊的真實存在,告訴人們:“元始天尊生乎妙氣,忽焉有像,應化無窮,顯跡托形,無因無待,演法開教,有始有終”。然而“悠悠之徒,未能窮原討本,……遂乃各齊其所見,多以天尊為虛誕也”。與這種人是不可以講元始天尊的,正象“井蛙不可以語于海,夏蟲不可以語於冰”一樣。《道教義樞序》幾乎用了全部的篇幅來講述元始天尊,這不是偶然的,而是孟安排有意識地透過此種表述以顯示自己編集此書的立場,表白自己以茅山宗為主綜合道教各派教義的良苦用心。茅山宗自隋以來漸居道教主流,入唐以後其影響甚至遠播巴蜀,巴蜀道士不遠萬裏前往茅山訪道求師。在地理上與茅山更為接近的青溪山道教,當更受茅山宗之輻射。孟安排站在道教主流派地位綜合各派教義,一則他借此地位使《道教義樞》具有極大的權威性,另一則也使《道教義樞》在道教中廣為流傳,因為它更廣泛全面地反映了道教教義。在此之前產出的《玄門大義》或許具有某種偏向,引用道經不夠廣泛,而且“繁冗”雜亂,所以不能得到當時道教界的認同,孟安排對此亦不滿意。於是他有意將其修改,更加“廣引眾經”,以全面反映道教教義的“樞要”,這樣就使《道教義樞》既有權威性,又有廣泛性,取得以茅山宗為代表的唐代道教界的認同,流傳了下來。因此,我們既不同意說《道教義樞》是《玄門大義》的簡單刪節,也不贊成把《道教義樞》僅僅看作重玄學派的一家之言,它實際上忠實地記錄了當時以茅山宗為主流的道教教義。這一記錄比《玄門大義》更為全面,更為精審,理論價值更高。這一記錄的宗教哲學理念顯然取自重玄學,以重玄學作為其教義的理論基礎,顯示出重玄學確為當時道教在理論上的代表學說。
從方法論上看,《道教義樞》明顯採用了重玄方法,明確提出“神凝于重玄”的主張,而且運用重玄學的“四句”法去“通釋”某些教義。如卷八《自然義》解釋“自然”時就應用了四句法論證。又如卷十《有無義》也是“為四句通釋”有無。卷一《法身義》提到:“常與無常,並是起用,悉皆是跡,非常非無常,乃可為本。四句漸除,百非斯絕”。四句百非,遣除一切,不斷否定,這正是重玄方法論的標誌。當然這套方法論是從佛教中觀學那裏吸取來的,其實質是對萬物作中道觀。《道教義樞》卷五《二觀義》說:“三觀者,一者有觀,二者無觀,三者中道觀”。對有無作中道觀的含義何在呢?它回答說:“非有非空是中道義”;“如無非有,如有非無,是中道義也。中道觀者,正以體此有無,即以非有非無為中道觀”。這與重玄學派所論述的中道觀是完全一致的,所以我們說它在方法論上貫穿了重玄的精神。
以上我們簡要考察了《道教義樞》的作者、成書時代及其與《玄門大義》的關係,它的思想學術淵源及其方法論,這對於我們進一步研究《道教義樞》的教義思想具有不可或缺的意義。據《道教義樞序》,全書十卷,凡三十七條教義。今本第五卷“三乘”及第六卷“六通”、“四達”、“六度”、“四等”共五條教義已佚,實存三十二條教義。這裏審視其教義思想,限於篇幅,從“道德”、“自然”、“有無”、“本跡與體用”等展開論述。
1. 道德
《道教義樞》開篇第一條就是討論“道德義”,可見“道德”在其眼中是核心教義。我們分別考察“道”與“德”。
什麼是“道”?《道教義樞》卷一《道德義》指出:“道者,理也,通者(也),導也”。道是“理”的含義具體何指?“言理者,謂理實虛無。《消魔經》云:‘夫道者無也’。”這倒頗有點魏晉玄學貴無派的味道。《莊子·繕性》說過:“道,理也。……道無不理”。《管子·君臣上》說:“別交正分之謂理,順理而不失之謂道”;“夫道者虛設,其人在則通,其人亡則塞者也,非茲是無以理人”。《韓非子·解老》以“道理”並提,認為“萬物各異理,而道盡稽萬物之理”,“故曰:道,理之者也”。可見,先秦思想家已經在使用“理”解釋“道”,只不過他們所使用“理”的內涵與《道教義樞》完全不同,後者明確賦予“理”以“虛無”的含義,換句話說,《道教義樞》把“道”規定為一種虛無之理。我們知道,重玄派的成玄英在其《老子注》中反復講過道是“虛通之妙理”,李榮也認為道是“虛極之理”,並多次強調“理”這個範疇。很顯然,《道教義樞》在以虛無之理解釋“道”時,是借鑒了重玄派的說法的,表明當時道教界已普遍注意到“理”這一範疇。應該說,隋唐道教對“理”範疇的注重,把“理”提升到本體的地位,這對後來宋明理學家的“理”本體論有較直接的影響,這一點恰恰是此前的中國哲學史研究所忽略的,忽略的原因即在於對隋唐時期道教哲學思想的研究十分不夠,以致遺忘了這一角落。由此亦說明對隋唐道教哲學的研究急待引起學界關注,並將其納入中國哲學史的研究系統之內。
“道”的第二個含義是“通”。“言通者,謂能通生萬法,變通無雍。河上公 云,道四通也”。所謂“通”,是指“道”為一種虛通狀態,世界就是從這種虛通狀態下產生出來的,故此種通又可稱之為“變通”。正因為“道”的變通和不雍塞,所以它才具有化生萬物的功能,而一個閉塞的東西是不可能具有這種功能的。關於“道”的虛通性,這是《道教義樞》所一再強調的。其卷一《三寶義》說:“道以通達為義,謂能自通通他,又能令凡達理,通物至樂”。道的通達既表現為自己本身四通八達,又表現為能令他物通達,也就是說能“通物”;“道”的“通他”性還能使一般人通達道理,與物相通而達於“至樂”。卷一《位業義》說:“道者虛通不雍”。這同把“道”解釋為虛無是一致的,道既為虛無態,自當通而不塞。卷八《道性義》認為:“道以圓通為義,謂智照圓通”。道的通是圓球形的立體的通,其智慧的光芒亦呈現為“圓通”。把“道”解釋為“虛通”,這同樣是採取了重玄派的說法。成玄英的老莊注疏多次指出“道以虛通為義”,“至道虛通”,“道,達也,通也”,“至道玄通”。李榮則認為老子之道是“借圓通之名,目虛極之理”。十分清楚,《道教義樞》採納了重玄派的意見。
“道”的第三個含義是“導”。“言道(導)者,謂導執令忘,引凡令聖。《自然經》云:導末歸本,本即真性,末即妄情也”。所謂“導”是指引導一般人從執著到忘掉物我,從而成為聖人。如果按照《自然經》的講法,就是引導人們棄末歸本,亦即回歸“真性”,丟棄“妄情”。“導”有引導、疏導的意思,乃是“道”指引人們由凡入聖的一個重要功能,這一功能與道的虛通性是不矛盾的。“道”既能“通他”,自然就能疏導有所滯執的人們,使他們“忘”掉一切,從而變得通泰,日漸成為聖人。“道”的這一功能主要是針對人而言的,特別強調人性的回歸真實。我們知道,重玄派是主張人向真性回歸的,成玄英抨擊儒家仁義損傷人的真性,要人們率性自然,修守真性。成玄英要人複歸真性,有一個很重要的環節,那就是去掉欲望,“外無可欲之境,內無能欲之心”。在這一點上,《道教義樞》同樣受到重玄派的影響。
《道教義樞》不僅引《自然經》說明“道”引導人複歸真性,而且強調指出“道即無欲洞虛”,認為人們學道應以“無欲為主”,並稱:“無欲洞虛,不卒可登。故少思寡欲,守玄思空,積久不怠,與道合真”。只有無欲才能與“道”相合,因為“道”自體就是“無欲洞虛”的,而與道相合就意味著“歸本”,亦即複歸真性。卷二《七部義》也講:“一切學悟少欲,欲少近乎道宗”。情欲越少越接近於“道”,人們學道就應該醒悟“少欲”,有欲還是無欲成為衡量人們修道是否成功的一個客觀標準。可見,“道”是“導”這一含義,既標明“道”自體的特性與功能,也包括人對“道”的認同和修煉,道與人由此而溝通。
將“道”是理、是通、是導三方面的意義綜合起來考察,可以發現這三者互相之間並不矛盾,而是“通”的。道是理,從本體論上去說明“道”的虛無性,這種虛無性自當表現為“通”的狀態,如果雍塞,那便實有而不虛了,或者說不那麼徹頭徹尾的“虛無”。“通”既體現了“道’自身是虛通的,又展現了“道”能夠“通物”的功用,這種疏通功能也包括讓人們通達“道”之“理”。於是從“通”的意義上說,不僅從本體論上描繪了“道”的特性,而且把“道”落實到人生論上,使人與本體之“道”接通,為人的修道得道架起了一座橋樑。人與道接通,不是“道”強迫人接受的結果,而是通過“道”對人的引導而達成的,“道”引導人們丟棄情欲,回歸自我真實本性,虛無洞忘,不滯不執,豁然貫通,成為得道的聖人。因此,“道”的通與導這兩項功能是互補的,其目的是吸引、指導人們修道,從而達到與道同體,得道成仙。理 - 通 - 導三位一體,不可分割,為《道教義樞》所描繪的“道”的特性,這種特性表現出十分鮮明的天人合一色彩。《道教義樞》的道論與其修道論是緊密結合在一起的,這從它對“道”的三項定義中即可看出,而道論與修道論的結合正是天人合一的具體展現。
受漢代氣化論哲學的影響,道教在傳統上以“氣”釋“道”。《老子想爾注》有:“道氣在間,清微不見”之說,將“道”與“氣”相提並論。《弘明集》卷八劉勰《滅惑論》引道教方面的《三破論》說:“道以氣為宗”。同卷僧順法師《答道士假稱張融三破論》亦引《三破論》說:“道者氣”,並且予以反駁:“道若是氣,便當有聚有散,有生有死,則子之道是生滅法,非常住也”。從這些材料看,漢魏南北朝道教以氣來解釋道是種較為流行的教義,佛教方面的理論反擊也集中火力於“道者氣”這一命題上。佛教方面甚至提出:“夫道之名,以理為用,得其理也,則於道為備”。這種看法,是否反過來對道教產生影響,不得而知,但南北朝後期道教重玄學者的的確確已經跳出道教傳統,不再堅持“道即氣”的提法,而是以“理”釋“道”,這或許是佛道理論之爭刺激下的產物。
到隋唐時期,“道”是理和通這樣的定義便占了上風,成為流行一時的教義。《三論元旨》“道宗章第一”認為:“夫道之宗也,幽微奧妙,理之極也”。“真源章第三”說:“道以虛通育物”,又說:“至道虛通”。《道體論序》強調:“道者極妙環中,圓通物化,因通立稱,故名為道”。《道體論·論老子道經上》說:“道以圓通為宗,……圓通則無理而不通”。《大道論·至德意》稱:“道有通生之德”。從這些材料看,重玄派對“道”的解釋,已為唐代道教所普遍認同,取代了傳統的“道是氣”的解釋,在此基礎上,《道教義樞》的編者就以此作為對“道”的標準定義。可以說,《道教義樞》反映了當時道教解釋“道”的趨勢,這就是將“道”理本體化,使之具有更強的思辯性,以便與佛教教義相抗衡。隋唐道教對“理”本體的這種高度強調,無疑為以後宋代理學的產生準備了理論條件,成為其思想的淵源之一。
當然,在《道教義樞》中,也為道教傳統的“道是氣”這一教義保留了地盤,主要表現為引用某些道士或道經的說法。卷一《三寶義》引《盟威經》說,太上道君“以氣應感,是謂道寶”。作為三寶之一的“道寶”,用氣來感應化生萬物,這顯然是道教的傳統觀點。卷二《七部義》引孟法師說:“大道氣之所結,氣清體太,故曰太清”。道由氣結構而成,這種氣是種清氣,體積龐大,稱之為太清,這顯然也是道教的傳統教義。保留傳統的道氣論,亦系事出有因,與“道”的人格化密切相關。道的人格化在《道教義樞》中體現為道的元始天尊化,元始天尊成為“道”的法身和化身,是道的神聖形像的展現,這種展現是從道的“至虛至寂”性外推出來的。試看《道教義樞·序》所說:“夫道者,至虛至寂,甚真甚妙,而虛無不通,寂無不應,於是有元始天尊應氣成象,自寂而動,從真起應,出乎混沌之際,窈冥之中,含養元和,化貸陰陽也”。由於道的虛通寂靜,於是有元始天尊的“應氣成象”,所謂應氣是感應道之氣,元始天尊是感應道氣而構成形象的,他含養元和之氣,演化陰陽二氣。按《道德經》二十五章所說:“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不改,周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對此《道教義樞·序》的解釋是:“蓋明元始天尊於混沌之間,應氣成象,故有物混成也”。這樣,就將《道德經》對“道”的描述轉托於元始天尊,元始天尊與道合為一體,是道的形象體現,傳統的道氣論具體化為元始天尊“應氣成象”說。不僅如此,《道教義樞·序》還將“道”的化生萬物功能賦予元始天尊,稱他“以金剛妙質,乘運天氣、布化陶鈞”。於是,道教傳統的道的氣化論演變為元始天尊乘運天氣創建世界。如此一來,便使道教之“道”形象化、人格化,具有了濃鬱的仙氣,與道家的“道”區分開來。這一點,卷一《法身義》講得更為明白:“法身者至道淳精,至真妙體”,作為法身的淳精至道,“以立氣周流八極,或號元始,或號老君,或號太上,或為世師,隨人所好,為作法身”。道氣周流四面八方,化作元始天尊或其他神仙,成為世界的主宰。南北朝以來,道教有“一氣化三清”之說,這裏《道教義樞》引用《昇玄經》講道氣化作元始天尊,是沿襲了道教的傳統,顯示了與道家之“道”的不同內涵。以“法身”論道,顯然受佛教三身說的影響,其用意當是使“道”形象化、人格化,便於信徒崇奉。所以《道教義樞》一方面採納重玄學派對於“道”的思辯化論述,作為“道”的標準定義,另一方面也保留傳統道氣論,以保持“道”的仙氣。由此亦可見,《道教義樞》作為當時道教教義學的代表著作,在闡述道教之“道”時,既以重玄學派的觀點為中心,但又不排除某些傳統的見解。
重玄學派論“道”,往往結合“有無”範疇探討,以顯示“非有非無”的中道,這亦為《道教義樞》所採納。卷一《位業義》引臧矜說:“至死欲觀心,乃除通欲耳。且無欲空觀,有欲有觀;有觀資空,空觀導有;導有無有,有觀無觀,故曰真觀;真觀亦同無,方名道耳”。內觀於心,斷除全部的欲望,有觀無觀,相資相導,最終落於“無觀”,這才是合乎道的“真觀”。從“觀心”的角度,要人醒悟世界本來空無的道理,所以更強調了“無”這一邊,從而使人進入“無欲空觀”的狀態,此乃重玄學派的方便教門。卷七《混元義》引《洞神經》說:“大道妙有,能有能無”。卷八《理教義》引《昇玄經》講:“仙道無不無,有不有”。神仙之道既能有能無,又不有不無,落腳點還是在對有無二邊的否定。世界從根本上說,“皆非無非有”,然而“眾生倒惑,起有無見,乖本逐末,淪於苦海”,只有破除眾生的這種偏執妄,才能悟知“有不有,無亦非無”的真道。看來,結合有無論說“道”,是要引導眾生樹立起對世界的正確觀照,體悟世界的本質,從而了悟“道”。
《道教義樞》論“道”的有無,又結合心法與色法進行。卷一《法身義》說:“真道累盡,唯有妙心,但此妙心,具一切德,寂不可見,名為妙無。動時乖跡,同物有體;心色雖妙,物得見之,故名妙有。……正明法身至本,無色無心”。真道既否定色法也否定心法,但是為什麼又要向人們宣說心色二法泥?回答是:“而今說色說心,皆為破,並是為物,豈有定耶?為愛色眾生,欲令捨色,則言至道無色。故《西昇經》云:‘道象無形端,或為計心眾生,言至道無心’。故《請問經》云:‘道為無心宗,或為斷無眾生,則言俱有色心’。故《本際經》云:‘無不知故,亦名為心;道眼見故,亦名為色’。《生神章經》云:‘形與神同,不相遠離,俱入道真,或為雙愛色心眾生,則言無色無心’,故《本際經》云:‘不緣慮故,故言非心;無所礙故,故名無色’。”引用如此之多的道經,無非是要說明為了破除“計心眾生”、“愛色眾生”對心色二法的偏執,所以先從心色入手講去,“言俱有色心”,進一步便要引導眾生捨棄心與色,了悟“至道無心”,“道為無心宗”,“至道無色”,“斯則非心非色,能色能心,即是不心為心,不色為色”。心與色本為佛教術語,《道教義樞》借用在這裏講心法色法的相對關係,並最終對心色二法予以否定,即對所有精神現象和物體現象給予否定,以進入無心無色的“道”的境界。
“道”的境界十分玄妙,道自體本身也在發生演變,在不同的演變階段有不同的稱號。卷七《混元義》說:“道體本玄,號曰太易”。所謂“太易”,在中國哲學中指宇宙形成過程中未見氣之前的階段。《列子·天瑞》說過:“太易者,未見氣也”。注云:“易者,不窮滯之稱。凝寂於太虛之域,將何所見耶?如《易·系》之太極,老氏之渾成也”。“何所見”之問,實際上就是《天瑞》所講:“視之不見,聽之不聞,循之不得,故曰易也”。這個看不見、聽不見、摸不著的“太易”,即《道教義樞》所謂“道體本玄”的稱號。《混元義》又說:“元氣始萌,號曰太初,一曰太虛,其精青,其形未有”。太初一說,最早見於《莊子·天地》:“太初有無,無有無名,一之所起,有一而未形”。成玄英疏解說:“元氣始萌,謂之太初,言其氣廣大,能為萬物之始本,故名太初。太初之時,惟有此無,未有於有。有既未有,名將安寄?故無有無名”。另外,《白虎通德論》引《易緯·乾鑿度》說:“太初者,氣之始也”。可知《道教義樞》乙太初為元氣始萌的稱號是有所本的,繼承了《易緯·乾鑿度》的說法,且與重玄學派代表人物成玄英的看法一致。緊接著是“太始”,據《混元義》說:“氣形之端,號曰太始,一曰太無,其氣黃,其形未有”。這與《易緯·乾鑿度》所謂:“太始者,形兆之始也”的提法不同,認為太始仍屬未有形的階段。《列子·天瑞》也認為:“太始者,形之始也”,注云:“陰陽既判,則品物流形也”。即是說,太始是陰陽已分、萬物流形的開始。《道教義樞》則將其規定為“氣形”的發端,這種氣形顯然與《易緯》、《列子》所說的“形”有差別,仍為人的肉眼所看不清,仍屬無形,故又稱“太無”。太始之後為“太素”,何謂太素?《混元義》解釋說:“形變有質,號曰太素,一曰太空,其氣白,其形亦未有”。這與中國哲學的傳統講法亦不同。《易緯·乾鑿度》和《列子·天瑞》都認為:“太素者,質之始也”。所謂“質”,據《天瑞》注稱:“質,性也。既為物矣,則方員剛柔,靜躁沈浮,各有其性”。即以“質”為物之性。《道教義樞》雖然也說太素是“形變有質”,但“其形亦未有”,既連物形都未有,更遑論物性,所乙太素又稱之為“太空”。具備物形,《道教義樞》稱之為“太極”。《混元義》說:“形質已具,號曰太極,一曰太有,一曰太神,一曰太氣,又曰太玄,又曰太上,又曰太一,其形赤黃,質定白素”。太極又稱太一,這與唐儒孔穎達相似,但含義不一。孔氏《周易正義》卷七認為:“太極謂天地未分之前,元氣混而為一,即是太初、太一也”。《禮記·禮運》孔穎達疏也說:“太一者,謂天地未分,混沌之元氣也。極大曰太,未分曰一,其氣既極大而未分,故曰太一也”。太極(太一)是天地未分之前的混沌元氣,而《道教義樞》的“太極”(太一)則已具備形質,故又稱“太有”,且有人格化傾向,故又稱“太神”、“太上”,與道教神靈相連。至此,《道教義樞》所描繪的有形世界產生出來了。
太易、太初、太始、太素、太極等是中國哲學講宇宙演化、萬物形成的專用術語,《道教義樞》將之與“道”結合起來論說,既有與中國哲學相同之處,也有差異。相同處在於都以之闡述宇宙生成論,不同的是同一術語所表示的宇宙演化階段有差異,《道教義樞》反映了道教在這方面的某些獨特看法。從《道教義樞》所述太易到太極的宇宙演化過程看,在“道”的推動下,宇宙逐漸從混沌狀態下化分出氣與物形,所以世界是從未分未離走向分離,走向分離的“初首”就是“混元”。在道教舊的解釋下,“混元之中有粗有妙,妙者道氣惟一,粗者品物眾多”。在混元狀態下,已經化分出氣與物,但這些氣與物究竟是什麼,舊的解釋沒有說清楚,孟安排對此並不滿意,於是提出新的說明:“一多粗妙,其義例然。大而分之,十有二種,二者是氣,十者是物。二氣即陰陽,十物即五有識五無識。五有識者,謂人神鳥獸蟲;五無識者,謂金木水火土也”。這樣,就把“道”所化生分離的氣與物作了具體的規定,一幅關於“道”的生成宇宙圖式更為豐滿地展現在人們面前。為什麼“道”能使世界從雜糅未分走向分離,從而化生萬物?在《道教義樞·混元義》看來,“道”具有一種自我分別的能力,它“非內非外,非非內外,能內能外,即內即外”。既能分別內外,又能徹底否定內外,由一而生出多,於是“道”使世界從混沌一片中分化產生出來。道也能使宇宙“複於混沌”,然後再度開創世界,世界就在“道”的支配下循環往復,周而復始。
既然“道”支配著整個世界,主宰著宇宙,那麼道自然而然就是無所不在的,遍寓於宇宙萬物之中。《混元義》說:“道無不在”。卷十《假實義》也說:大道“無乎不在”,認為無論物質世界還是人的精神世界都有“道”的存在。卷八《道性義》引《西昇經》說:“道非獨在我,萬物皆有之”,並進一步闡明:“有知與無知,大道無不在”。意即“道”不僅僅存在於有知覺的世界,而且也存在於無知覺的世界,遍佈整個宇宙的任一角落、任一事物。這種“萬物有道論”在卷十《有無義》中也能看到:“《西昇經》云,道非獨在我,萬物皆有之。老子經教云,道無不在,有即妙有,無即妙無”。道無不在,萬物皆有之,指出了“道”的普遍性。這不禁讓人想起《莊子·天道》所說:“夫道,於大不終,於小不遺,故萬物備,廣廣乎其無不容也,淵乎其不可測也”。更讓人聯想到《莊子·知北遊》中莊子告訴東郭子:道“無所不在”,“在螻蟻,在稊稗,在瓦甓,在屎溺”,這樣一段名言。由此可知《道教義樞》所講述的道教對“道”的普遍性存在的認知,與道家思想是脫不了關係的。
在《道教義樞》中,討論“道”的普遍性意義是結合著“道性”問題進行的。卷八《道性義》指出:“道性不色不心,而色而心。而心,故研習可成;而色,故瓦礫皆在也”。道性既否定心色二法,但又通過心色二法而得以表現出來。通過心法,它得以由人研習並進而成道;通過色法,它向人們顯示遍寓於萬物之中。道性普遍地存在於一切事物中,不論是有識還是無識,此即《道性義》所謂:“一切含識,乃至畜生果木石者,皆有道性也”。果木石都屬於無情無識者,無情而有道性,正顯示了道性的普遍存在。
無情有性,這種思想在佛教中也有反映,特別是中唐以後,佛教講佛性出現一種由眾生有性到萬物有性發展的傾向,代表人物為天臺九祖湛然,他的《金剛錍》集中表述了“無情有性”說。很有可能,佛教這一學說受到了道教的影響。道教自漢代以來繼承了道家思想,認為“道”以“氣”為媒介普遍地存在於萬物之中,這在《太平經》和《抱樸子內篇》中都有所反映。南北朝到初唐時,道教進一步豐富了這種思想。《太玄經》強調:“道性,眾生皆與自然同”。《玄門大義》指出,道性“雖複冥寂一源,而亦備周萬物”。初唐時的《太上妙法本相經》在《廣說普眾生 捨品第二十一》裏談到:“夫一切萬物有生之性,皆受之於道氣,何故不獨入于水石?答曰:水性百入,利潤萬物。石性質堅,主政人心。……是水石可尚,與道合性,豈有不受道乎?”水性也好,石性也好,都與道性相合,故水石這些無情之物都含有道性,都會接受“道”的洗禮。《道門經法相承次序》載潘師正回答唐高宗的問題說:“一切有形,皆含道性”。這就說得更為清楚,凡是有形體的東西,無不含有道性。綜上可知,道教的“無識有道性說”至遲到唐高宗朝已經顯得比較成熟,並且以其自身所具有的重要理論意義,得到道教學者們的廣泛重視和闡發。相對而言,佛教的“無情有性”說則到中唐時才逐步展開,從時間上看,極有可能受道教“無識有道性”的影響。應該承認,道性論是在受到佛性論啟發後而成立的,並在某些理論問題上受其影響。但同樣也該承認,道性論繼承發揮莊子“道”無所不在的理論,提出“無識有道性”的問題,反過來又給予佛性論以啟迪,對佛教“無情有性”的提出起了推動作用。無識有道性的理論也進一步深化了道家關於“道”無處不在、無時不有的思想。
什麼是道性?《道性義》解釋說:“道性者,理存真極,義實圓通”。此話怎講?“道以圓通為義,謂智照圓通;性以不改為名,謂必成圓果”。有種解釋認為:“道名在果,即指圓極法身;性語在因,謂有得果之性”。《道性義》指出:“此解雖強,亦未通理,若道定在果,性定在因,則性非真道,真道非性,何謂眾生有道性耶?”用因果來區分開道與性,就將真道與性割裂開來了,更無法討論眾生有道性的問題。關於道性的正確道理是:“不有不無,何在不在”,“在因即因,在果即果,在因即為因性,在果即為果性”。道性“無在而無所不在”,故既能表現為因性,也能表現為果性。具體說,道性歸納起來有五種:一是正中性,“中是不偏之名,正是不邪之目”,不偏不邪,是為“正中道”。二是因緣性,“因是能生,者(緣)是由藉,故設境教為悟解之因緣,由此因緣生智成道”。三是觀照性,“觀照有無二境,因有入無,明照真境,發生妙觀”。四是智慧性,“極果冥寂,玄通大智慧源”。五是無為性,“智慧斷除因果二累”。這五性歸結起來,“究竟諸法正性,不有不無,不因不果,不色不心,無得無失,能了此性,即成正道,自然真空,即是道性”。說到底,道性的本質是“自然真空”。從道性的“體義”來說,“顯時說為道果,隱時名為道性,道性以清虛自然為體”。所謂“清虛自然”,實即“自然真空”,道性之體空虛自然,這是將道家自然主義和佛教空觀結合起來演說道性。“自然真空”亦即《道性義》所引《太玄經》講的:“道性者,即真實空,非空不空,亦非不空”,是種徹底的“空”,真實的“空”。《道教義樞》所講的“道性”使人感受到與空空如也的“佛性”很接近。
這樣宣講道性的目的何在呢?換句話說,指出道性自然真實空,闡明道性遍寓於一切有形之物中的意圖在哪里?意圖就在於為眾生得道成仙找到一條內在的根本依據,證明眾生都有成仙了道的可能性,這也是受佛性論影響的結果。佛性講的是成佛的原因、根據和可能性,佛性的另一重要內蘊是境界,包含心和境兩方面,心沒有一定的“緣”,尤其是境界這一“緣”是不能起作用的,不能建構佛性。道教所講道性的中心也是圍繞這些問題求解,最終對人能否成仙了道給予回答和論證,引導人們修道求道,萌發向道之心。與佛教不同的是,《道教義樞·道性義》講道性並未拋棄道教傳統的“道氣”論,認為眾生要恢復本來所具有的道性,還須借助於氣的接引,就象竹子須借助天雨而生成一樣。它這樣說:“貸氣稟氣者,此明眾生之本,本來清淨,顛倒妄起,因知有識神,一念神起即滯染,故欲。凡業既弱,不能自生,須假應氣,貸生接引。既生之後,方假研修,智慧若圓,即成至道。譬猶竹筍未起之日,事在虛無,一念筍生,即帶皮出,生力既弱,不能自生,須假天雨,助令成筍。及其作竹,漸漸除皮,皮盡竹成,無皮如本。竹成之日,不更生皮,亦論智圓之時,不更起倒也”。眾生本具有清淨道性,有得道的先天根據,但為外欲所染,使道性不能自己萌生出來,於是須借助氣的“貸生接引”,使道性生髮後,再經研修,智慧圓通,終於獲得“至道”,一旦得道,便不會失去它,“不更起倒”。在此,氣的貸生接引之功是不可缺少的,沒有這一外因條件,作為內因根據的道性也就無法萌發出來,使人走上修習“道”的大路。但人人都有道性,氣對每個人都發生作用,為什麼有的人通道修道,有的人卻棄“道”而不顧呢?這一問題,《道教義樞》沒能予以回答,反映了當時道性論尚有較大的理論上的漏洞。把“氣”作為引發道性的外在條件,這是道性論不同於佛性論的個性特徵,也表明《道教義樞》論“道”並沒有置傳統的道氣論於不顧,純粹採納重玄派的道論。
道性問題是隋唐道教所普遍關心的一個大的理論問題,證明道性無處不在、遍寓萬物,是要給道教的修道理論奠定一個最終的依據,以說明人人皆能通過修道求道而最終得道,使生命解脫死亡之厄,得大圓滿。道教論“道”,與道家很大不同之處就在於特別看重修道,修道求道理論成為其“道”論的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對於道教來說,指出“道”是宇宙的本源,世界的根本,萬物的依據,這固然十分重要,但還很不夠,還必須同解決人的生命存在聯繫起來,勸人求道修道,最終得道成仙,這是更為重要的。人人都有道性,可以說從理論上解決了每個人通過努力都能得道成仙,都能解決生命永恆存在的問題。這種人皆有道的思想直到清代仍在道教中流行,如先天派創始人千峰老人趙避塵就認為:“道者人人有分,位位可得。大則成仙佛,小則延年壽”。可見其影響之深遠。
人人都有道性,給人們修道成仙帶來了福音,但這並不能保證每個人都必然能得道成仙,如果個人沒有萌發向道之意,有一顆向道之心的話。因此,激發起人們的“道意”便是修道過程中十分重要的一個步驟。何謂“道意”?卷三《道意義》說:“道意者,入道初心,歸真妙趣,斷生死之累,成慧鑒之明,絕有欲之津,證無為之果,此其致也”。道意的內涵大致如此,劃分起來有五種:一是“自然道意”,指“初發自然之心,上求道果,下化眾生之大願也。但自然之名義可兩屬,一者當因即是自然,謂任業自然,非他使也;二者果名自然,謂自然正道,以化濟為意,能發此願,與果相扶,因受果名言自然也”。二是“研習道意”,指“研習以解伏諸煩惑”。三是“知真道意”,意思是“習行真智,能鑒真理”。四是“出離道意”,意謂“出離三界,到於道場”。五是“無上道意”,指“諸智莫過,更無勝”。這五種道意,一層層遞進,從初發自然之心到智慧圓滿的無上道意,標明修道者在修行之路上逐步前進,最終獲得道果。這五種道意合起來“通名道意者,謂是正道之心,亦是行前四心,得後道果,因合名稱為意。又無上道心,大慈為本,普濟群品,鹹使歸真。今上求道果,即是歸真,下化眾生,即為濟物。常運此願,與道心同,四意皆用此心,是故名道意也”。道意實質上就是“正道之心”,簡稱為“道心”,有了道心,才能得“道果”。換言之,人人本來具有的道性,如果未能激發出向道之心,就不會修習“道”,自然更不會得道。這五種道意,“前四是因,後一是果,因果合明,故為五也”。前面四種道意都運用無上道心,以慈善為根本,既歸真求道,又化濟眾生,濟世救物,播下了得道之因,最後結出道果。道性加上修道之心等於道果,說明《道教義樞》的修道理論中心是講心性之學,由此也可發現心性學說是隋唐道教論“道”的重要構成部分。
總之,《道教義樞》論“道”,以重玄派對於道的定義作為主要依據來揭示道的內涵,從而闡明“道”是理,是通,是導;與此同時,又繼承道教傳統的“道是氣”理論,使“道”元始天尊化(亦即人格化),以便信徒敬仰崇奉;敬仰崇奉的目的是要引導人們走上求道修道的人生之路,人本來即具道性,加之所激發的向道之心,終於成就“道果”。《道教義樞》的道論既是種“理”本體論,又是種宇宙生成論,更重要的它還是種心性論,將“道”直接放置於人的心性之中,由此為人的修道求仙找出內在依據,充分體現了隋唐道教論“道”的個性特徵。必須指出,把“道”理本體化和心性化,是隋唐道教論“道”的一大理論貢獻,在某些方面影響了佛教(如無識有道性說),更啟迪了後來的宋明理學。道的理本體化指出了客體世界的最終依據,道的心性化則點明瞭主體世界與客體的合二為一。這種主客體的統一,人與世界終極依據的一體化,正是當時道教“道”論的最高目標,其要害在於解決人的生命永恆存在的問題。
在考察了“道”之後,我們接著審視《道教義樞》所講的“德”是什麼?卷一《道德義》說:“德者,得也,成也,不喪也”。“德”的含義也是三項:第一項,“德言得者,謂得於道果。《太平經》云:‘德者正相得也’。”得到道果,這是“德”的第一要義,是修道所獲得的結果,是其修道論的進一步延伸。第二項,“言成者,謂成濟眾生。今成極道,此就果為名;亦資成空行,此就因為目。《德經》云:‘成之熟之也’”。“德”不僅是表示個人得道,而且要濟度眾生得道,在《道教義樞》看來,《道德經》所說“成之熟之”的含義,就是“成濟眾生”,使眾生都能“成極道”。第三項,“言不喪者,謂上德不失德,故云不喪也。《太平經》云:‘常得不喪也’”。《道德經》三十八章說:“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無德”。此處引為“上德不失德”,或者有誤,衍一“失”字;或者是欲借“不失”說明不喪的含義,引用時有意增添了一“失”字。“不喪”是要說明“有德”,而且德“常得不喪”。在闡明“德”的內涵時,兩處引用了《太平經》,可以看出從漢代開始,道教即已關注“德”這個範疇。
道教講“德”繼承了《莊子》和《管子》的說法,但也有自己的選擇,揚棄了某些觀點。《莊子·天地》說:“物得以生,謂之德”;“形非道不生,生非德不明。存形窮生,立德明道”。成玄英對此解釋說:“德者,得也,謂得此也。夫物得以生者,外不資乎物,內不由乎我,非無非有,不自不他,不知所以生,故謂之德也”。站在重玄派的立場,把莊子“物得以生謂之德”的含義揭示了出來。由此也可看出,《道教義樞》把“得”作為“德”的第一要義,直接從重玄派那裏沿襲過來,同時又強調了“得”的內涵是“得道”。‘德”就是“得”這個意思在《管子·心術上》也有明確的表述:“德者得也,得也者,其謂所得以然也”。看來,以“得”解釋“德”,先秦的道家學者已經在這樣做,以後漢代道教予以繼承,到隋唐時便作為道教教義而寫進《道教義樞》。關於“德”,莊子還發表過一些見解,如《莊子·天地》講:“玄古之君天下,無為也,天德而已矣”;“無為為之之謂天,無為言之之謂德”。又《莊子·人間世》說:“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這種“天德”、安命之德的觀點沒有獲得道教認同,因為道教主張抗命,“我命在我不在天”,在生命問題上堅持逆反自然,這可以說是對莊子安命之德的揚棄。
《道教義樞》說“德”,是對其道論的進一步補充,“德”的中心內容是強調修道得道而不喪失道,而且不只是個人得道,還要普濟群生修道得道,體現出一種“大乘”道教的精神。這種精神可以說多半從重玄派那裏承襲而來,我們比較一下成玄英《莊子疏》對“德”的討論即可知。成玄英《莊子·徐無鬼疏》說:“愛心弘博謂之大,冥符玄道謂之德”。博大的愛心,關懷眾生,引導眾生修道,與玄道暗中符合就是“德”。這樣的德可稱之為“聖德”,如成玄英《莊子·則陽疏》所說:“聖德遐曠,接物無私,亭毒群生,芻狗百姓,豈待知聞而後愛之哉!只為慈救無偏,故德無窮已”。救度群生,無私無偏,聖德廣大無窮,“聖德遐長,連綿難測”,聖德“謷然高遠,超於世表”。這種聖德既是自利又是利他的,所謂“真人自利利他內外德行”,即真人的“聖德”不僅要自己得道,而且還要救助眾生成道,一內一外,方是圓滿的聖德。這種聖德是真實而非虛偽的,因為它“以不德為德,德無所德,故不偽者也”。在成玄英那裏,“德”還有事功的含義,這種事功的目的是為了使自我“不喪”,正如成玄英《莊子·德充符疏》所說:“夫成於庶事,和於萬物者,非盛德孰能之哉!必也先須修身立行,後始可成事和物。物得以和而我不喪者,方可以謂之德也”。“我不喪”的潛在意思實即得道,這也是“德”的功用。由上述可見,《道教義樞》所述“德”的含義與重玄學派的說法基本上是一致的,“德”是為了實現“道”的一種功用,一種手段,沒有“德”也不能成其“道”。
從《道教義樞》對“道”與“德”的關係討論中,更可顯出這一點。道與德究竟是種什麼關係?在《道教義樞》卷一《道德義》中所反映的當時道教的觀點看來,二者是種體用關係,道是體,德是用。這一觀點亦主要采自重玄學派:“玄靖法師以智慧為道體,神通為道用。又云:‘道德一體而其二義,一而不一,二而不二。不可說其有體有用、無體無用,蓋是無體為體,體而無體,無用為用,用而無用。然則無一法非其體,無一義非其功也。尋其體也,離空離有,非陰非陽,視聽不得,搏觸莫辯;尋其用也,能權能實,可左可右,以小容大,大能居小。體即無已,故不可以議;用又無窮,故隨方示見’”。玄靖法師即南朝重玄派學者臧玄靜,從這裏所引述的觀點看,他認為道德是體用一源的,二者“一而不一,二而不二”,對此應該既非體又非用,不著二邊,以“無體為體”,“無用為用”;道德作為體用在時空上都是無窮無盡的,所以不可思議卻又隨時隨地顯現,變化莫測。關於道德體用關係,成玄英在其《老子注》卷二中指出:“道是德之體,德是道之用。就體言道,就用言德”。也強調了二者間不可分割的體用關係。其《老子注》卷五說:“冥真契道,謂之玄德”,德必須去契合道體,暗示道德關係中“德”處於從屬地位,只是道體之用。成玄英在《莊子·徐無鬼疏》中更比較了道與德,認為:“一道虛玄,曾無涯量,而德有上下,不能周備也。……言德有優劣,未能同道也”。德是不能與道相提並論的,因為德不能象道那樣“周備”,總有上德與下德之分,由此道與德的優劣也自然 顯示出來了。這種優劣之分是由二者間的體用關係所決定的。在成玄英眼裏:“深玄為德之本根”,既然“德”的本根是深玄之道,德只是“功用”,那麼道優德劣也就是順理成章的。成玄英以體用說明道德之間的關係,與臧玄靜基本上一致,並進一步揭示了作為本根之道的決定性地位。中國哲學一般是從道器、道物去討論體用,道體器用,道體物用,這是人們所熟知的,而道體德用則很少有人討論。能否可以這樣說,南北朝到隋唐道教以體用論說道德,在中國哲學史上別開生面,提出了獨具特色的理論問題。
《道德經》第一章區分了“可道”與“常道”,第三十八章區分了“上德”與“下德”,對此,《道教義樞》卷一《道德義》進行了討論,更深入地探討了道德之間的關係。它首先引用前人的說法:“舊解 云,常寂之道,義說無為,凡有四義:一者非攀緣識慮,故無心;二者無質礙分別,故無形;三者不為名言所得,故無名;四者無恒常不能遷改,故無時。具此四義,故名常道”。舊的解釋以“無為”作為常道的總含義,分別還有四個含義,即“無心”、“無形”、“無名”、“無時”,這四無由“無為”所貫通,構成“常道”的內容。又引賈法師的話:“自應身已遷,三清等法,皆是可道,儘是無常也”。說明佛教的“應身”,道教的“三清”都屬於“可道”的範圍。接著指出:“上德是忘德,下德是執德。以是執德,今明物情常執。謂有常道可求,不能悟理,便成滯教,老君演明道德,正治此迷。經云‘可道非常道’,非謂別有常道,正言所是說道,並非恒定,不宜執以為常,故系非常,以為消遣此言說。道為藥,本治物迷,迷病若消,何道不得?若知不得為得,亦可不常為常也”。老子所說的“上德”在《道教義樞》的解釋下就是“忘德”。何謂忘德?成玄英《莊子·人間世疏》說得明白:“夫忘德者,智周萬物而反智於愚,明並三光而歸明於昧,故能成功不居,為而不恃,推功名於群才,與物冥而無跡,斯忘德者也”。這可以說為《道教義樞》的“忘德”作了一個注腳。與上德的“忘德”相反,下德是種“執德”,即執著於物情,追求功名,有為有跡。以“執德”去求“常道”,就會成為“滯教”,生出“迷病”,太上老君演講“道德”正是為了治療這類迷病。反過來說,用“忘德”修求“常道”,才可能取得成功,這就是德與道的正確關係。所謂“不得為得”,也就是成玄英《莊子·應帝王疏》所講“不德為德,德無所德”,懂得了這個道理,迷病消去,“何道不得”?於是“忘德”、“不德”成為求取“常道”的最佳方法。因此可以說,《道教義樞》是把“德”作為一種方法論來對待,“德”實即修道的方法,捨此而不可能得道。以體用來規定道與德之間的關係,從另一個角度講就是本體論和方法論的關係,這種關係透示出強調修道得道是《道教義樞》論道的重要特徵,由此也可見道教論道與道家不同的一大特色就在於此。
把“道德”放在第一條教義的地位加以闡述,表明《道教義樞》對道德範疇的高度重視,其實這也正是道教的立場。道教之為人稱為“道教”,大約與其對“道德”的重點發揮分不開。北宋張君房編輯《雲笈七籤》,卷一即為《道德部》,開宗明義即“總敘道德”,儘管其所敘道德與《道教義樞》不盡相同,但對“道德”的極度重視卻完全一致。這不正表現出道教是以“道德”作為教義立論之本的嗎?
二:自然
我們已經指出《道教義樞》的思想學術淵源不是單一的,其中所蘊含的哲理架構與重玄學說有緊密的關係。其自然觀也是如此,既包含道教傳統的看法,又體現了重玄學立場,對當時道教自然觀的主流教義作了總結。
何謂自然? 它的回答首先引《玄門大義》說:“自然者,本無自性,既無自性,有何作者? 作者既無,複有何法? 此則無自無他,無物無我,豈得定執以為常計? 絕待自然,宜治此也。”自性本為佛教術語,指諸法各有不變不改之性,佛教有所謂三自性、七種自性、自性三寶等。《玄門大義》這樣解釋“自然”明顯對佛教講自性的一派含有否定的意思,進而否定諸法實有。自然既無自性,當然也就不會有造作者,既無造作者,哪還有什麼“法”存在? 這就是《玄門大義》的邏輯推理。換句話說,自然本身無質的規定性,也無來自外在的規定性,亦即“無自無他,無物無我”。因此自然既非有待也非無待,而是“絕待”,雙遣有無二邊,所以人們不得對它堅定地執著,以聽其自然的態度“絕待自然”,這是人們認識自然所應做的。
《道教義樞》在解釋《玄門大義》這段話時,又作了自己的發揮:“示因緣者,強名自然,假設為教。故自是不自之自,然是不然之然。不然之然,無所不然;不自之自,無所不自。無所不自,故他亦成自;無所不然,故他亦成然。他亦成然,亦是他然。然則他之稱然,亦是不然之然;然之稱他,亦是不他之他。不他之他,無所不他,故自亦成他;不然之然,亦無所不然,故自亦成然。是則自之與他,俱有然義。今但明自然者,以他語涉物義,成有待,自名當己,宜以語絕也。故《本際經》云:‘是世間法及出世間法,皆假施設,悉是因緣,開方便道,為化眾生,強立名字耳’。”這一發揮的旨趣在於,為了顯示諸法都是“因緣”,並將這個道理教化眾生,所以勉強成立“自然”的名字,以方便對眾生施教。如此一來,道家的“自然”成為顯示佛教“因緣”說的語言工具,借助這一語言符號,說明世界皆由因緣假合而成,因此世界是虛假不實的。
在《道教義樞》筆下,“自然”就是“不自不然”,因為不自,所以“無所不自”;因為不然,所以“無所不然”。如此一來,自與他便沒有了分別,自然與他然都具有“然”的蘊義,也無分別,都體現為“因緣”,處於因果關係中。於是自然成為他然,一切都當待他而然,“成有待”。這不是與莊子所講的“無待”相衝突了嗎? 這不是與道家所講的“自然”有分道揚鑣之嫌嗎? 的確如此。道家所謂“自然”,不是今人所說自然界的自然現象,而主要指的精神現象,指精神的獨立無待,自由自在,自己本來如此。我們從《道德經》對“自然”的描述中,沒有看到老子以之指稱自然界,其含義不過是說自己本來如此,指一種本然狀態。《莊子》明確地以“天”這個概念表示自然界,而以“自然”描述人的精神現象無依無待,作逍遙遊。現在《道教義樞》以“自然”來顯示“因緣”,毫無疑問已背離了道家的路線和旨趣,倒向了佛教相互對待、互為因果的因緣說。表面上還採用的是道家“自然”的話,暗中已偷樑換柱,填入了佛教的因緣說。而且《道教義樞》所說“自然”顯然包括自然界的現象和精神現象,外延比道家的“自然”說更為寬泛。
佛教的因緣指形成事物、引起認識和造就業報現象所依賴的原因和條件,由因緣所生法,就是緣起法,因緣有時也簡稱“緣起”之“緣”。緣起是講萬物都處於因果關係中,你靠我,我靠你,互相依待,按一定條件生起變化,以此解釋自然界、社會人生及精神現象產生的本源。緣起說是佛教教義的理論基礎,佛教各派作了不同闡發。中觀學派從“假有性空”說明自然現象和精神現象發生的原因。《中論》有所謂“八不緣起”,卷一《破因緣品》開首即提出:“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出。能說是因緣,善滅諸戲論”。卷六《觀四諦品》有偈說:“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十二門論·觀性門第八》:“見有變異相,諸法無有性,無性法亦無,諸法皆空故”。三論的“緣起性空”說即被《道教義樞》納入,以解“自然”。緣起即一般所說的因果性,緣起一定包涵著性空,實則緣起性空是從空來講因果性,從而闡明現象界的空,如幻如化。由此我們可以看出《道教義樞》結合緣起性空詮解自然,使“自然”的含義具有一股“空”的氣息,從而讓人相信自然現象和精神現象本質上都是空幻,不可執著。其卷九《道性義》所謂:“道性者即真實空,非空不空,亦非不空,道性眾生,皆與自然同也。”就是說明道性的“真實空”與自然是相同的,換個角度理解,自然本身是種徹底的“空”,這種“空”既非空也非不空,雙非雙遣。從其所引《靈寶經》的“虛無常自然”看,自然與虛無是連在一起的,自然就是虛無,換言之,自然即是空。這與《道教義樞》所說的“道”是虛無、虛通完全一致,自然與道在“空”的意義上合為一體。
自佛教空宗般若學傳入中土,理論界掀起解空的熱潮,僧肇甚至被稱為中土解空第一人。佛教說“空”所形成的強有力社會思潮,對道教影響很大,南北朝以來道教教義中充滿了說“空”的氣氛,道教最根本的概念如“道”、“自然”等染上了“空”的義氳。本來,《道德經》講“道法自然”,如果這一“法”字作名詞用,則這句話的意思是說道以本身的樣子為法則,亦即道與自然是同一的,道即等於自然。後來的許多詮釋者包括道教中人也是這樣理解的。《列子·仲尼篇》注引夏侯玄說:“天地以自然運,聖人以自然用。自然者,道也。”《無上秘要》卷一百引《妙真經》:“夫道,自然也。得之者知其自然。”既然道就是自然,自然即道,那麼《道教義樞》以空虛解道,順理成章,用“空”說自然便不足為奇了。從總體上看,佛教中觀學派的緣起性空說成為《道教義樞》解釋“自然”的理論依據。
從方法論上看,中觀學派那種雙非雙遣的遮詮法被《道教義樞》熟煉地運用在對“自然”的論述中。你看它對“自”與“他”的雙非雙遣,既否定“自”,也否定“他”,不著二邊,由此顯示“自然”之空,這和佛教三論講緣起性空的方法完全一致。由此我們也可發現,《道教義樞》的確是按重玄學來編織道教教義體系的。
值得關注的是,《道教義樞》將“因緣”作為“自然”的底蘊,顯然意在調和佛道二教,從理論上說明二者的一致。這與佛教學者的態度大不相同。甄鸞《笑道論》強調指出:“佛之與道,教跡不同,變通有異。道以自然為宗,佛以因緣為義。自然者,無為而成。因緣者,積行乃證。”道教的“自然”與佛教的“因緣”,在甄鸞筆下是風馬牛不相及的,從了證上說,一個是“無為而成”,一個是“積行乃證”,差別很大。《廣弘明集》卷第二十二沈約《因緣義》也看到了自然與因緣的矛盾:“好生之性,萬品斯同,自然所稟,非由緣立。固知樂生非因緣,因緣非樂生也。”樂生是人與萬物的自然本性,並非由因緣所成立,所以樂生不是因緣,因緣不是樂生。由此可以推出自然非因緣,因緣非自然,二者互為排斥。從這些例證可以發現,南北朝時佛教界已經在做因緣與自然的甄別工作,讓人們看清楚二者的對立。這顯示出佛教那種較強的排它性。
為什麼佛教界如此不厭其煩地要將因緣與自然劃分開來呢? 其用意何在? 原來正是針對道教方面對因緣與自然的調和而發,以此判教,清除外道,向世人表明自我的本來面目。而道教界調和佛教因緣與道教自然說,一方面透示了其理論上傳統的融攝性,雜取多端,另一方面也是借此在傳統道家自然說的理論上開出新意,給人耳目一新的感覺。《道教義樞》正是彙集了南北朝以來到初唐道教以因緣為自然內蘊的教義,超越了道家對自然的解釋。此後,唐宋道教繼續沿著這一調和路線行進,使這段時期道教的“自然義”具有明顯的佛教因緣說特徵。比如《道體論》在回答“道化物之體,與自然因緣為一為二”這個問題時,明確表示:“造化者即是自然因緣,自然因緣即是不住為本。取其生物之功,謂之造化;化不外造,日日自然,自化跡變,稱曰因緣。差之則異,混之則同。何以言之? 理不頓階,事因假待。假待之主以因緣為宗,緣行既備歸之自然。”將自然與因緣相提並論,並最終歸之于自然。又如《三論元旨》認為:“雖則有無對立,而事理兼通,故自然中有因緣,因緣中有自然,自然不離於因緣,因緣不離于自然,而能異之而同者矣! 然夫一切因緣者,悉是自然之因緣也。”自然與因緣,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誰也離不開誰,看似相異,說到底因緣都是“自然之因緣”。自然的含義是什麼呢?“夫自然者,無為之性,不假他因,故曰自然。”修道者認識到這一點,“因有為而達無為,因有生而達無生,了乎自緣,契于自然,則無生之性達矣”。自然是種不假他因他緣的自因自緣,是依自不依他的,從性質上說是無為的。如果說《道教義樞》和合自然與因緣,落腳點基於佛教因緣,有將道家道教的自然變為佛教因緣說之嫌,那麼在它之後的道教則注意了把終結點歸根于自然,佛教因緣不過成為道教自然說的注腳。
當然,我們也應該注意到,唐代道教講自然並非全將自然與因緣調和起來講,有些顯然是堅持道家道教的傳統講法,即以“自然而然”、“不知所以然而然”來定位自然,包括有些講重玄學的道士都是如此。象王玄覽《玄珠錄》就認為:“以法因人故,所以是因緣;無人無所因,所以是自然。”明顯把自然與因緣作了區分,指出自然是“無所因”即不能追尋原因的。在討論“瞋喜無自性”這一問題時,《玄珠錄》卷下說:“能了幻化空,瞋喜自然息。……無身則是無瞋喜,此則無物亦無道,而有幻化等,是名為自然,自然而然,不知所以然。”不知所以然,也就是不知道它的原因,它自身也沒有原因,不過是“自然而然”,這就叫自然。《玄珠錄》一書,許多理論都采佛家之說,獨于“自然”鍾意於道家道教傳統,這也表明重玄學並非如某些人所以為的全部襲取佛教。
與重玄學立場不同,較為恪守道教傳統的上清派學者對“自然”的看法,理所當然是發揮傳統說法。司馬承禎《坐忘論》強調“太上老君運常善以度人,升靈台而演妙,略三乘之因果,廣萬有之自然”。佛教因緣當省略,而道教自然當增廣,其排斥因緣說的立場昭然若揭。《坐忘論》所謂“同歸於定,咸若自然”,“行而久之,自然得道”,都是道教傳統意義上所講的自然,亦即自然而然,本來如此。吳筠《宗玄集·形神可固論》說得更清楚:“虛無者莫不歸於自然矣! 自然者,則不知然而然矣。”自然就是不知所以然而然,它絕不去追問因果,這樣解釋自然,顯然不能將之與因緣粘合在一塊。《宗玄集·玄綱論》則這樣定義自然:“入有之末,出無之先,莫究其朕,謂之自然。自然者,道德之常,天地之綱也”。朕指朕兆、跡象,說穿了也就是不能探究其原因,自然是無緣無故的,正由於此,它才成為“道德之常,天地之綱”。《玄綱論》講人能成仙的義理,皆從傳統自然去說:“神與形合而為仙……自然之道也”,“愚不可仙,自然之理也”。這種自然,絕無佛家因緣的氣味。另外周固朴的《大道論》以妙本解說自然,《至德章》稱:“自然者,妙本之性,非造作。”《失道章》說:“妙本自然,體性虛無,固無得無喪。”《心行章》亦稱:“大道妙本,自然之體性也。”妙本自然,絕無造作,更無從究因緣。以上不厭其煩地引這些例證,是要揭明唐代道教的“自然”論,除了揉合佛教因緣的一派,還有堅守傳統陣地的一派,這一派更接近道家自然說的原義。
從唐初道教對“自然”的釋義看,調合道教自然與佛教因緣的一派占著主導地位,這勢必影響《道教義樞》融彙自然與因緣,也正折射出當時道教解釋自然的動態。從道家道教思想發展史的角度觀察,如果說魏晉時玄學關心的是自然與名教的關係問題,試圖解決道家自然與儒家名教的矛盾,將二者結合起來,那麼到了隋唐時,道教學者則將注意力放到自然與因緣的關係上,設法在佛教因緣與道教自然之間找到溝通點,賦予道家自然以新意。這就是思想的流變,不同時代所產生的不同思想內容,而在方法上都採用調和的手法,反映了道家道教那種一以貫之的學術上的包容風格,對別家思想的融攝。海納百川,“有容乃大”,包容促進了道教教義思想的發展,從“自然”的解釋上也透示了這點,對我們當代的道教教義建設不無啟迪意義。
《道教義樞》除了在《自然義》集中討論自然外,其他地方也有涉及,且有一些不同的含義,包括在傳統意義上使用“自然”。《道教義樞序》引《靈寶無量度人經》講元始天尊“赤明開圖,運度自然”,肯定天尊的“自然儀象”;又引《隋書·經籍志》描述元始天尊“生於太無之先,稟自然之氣”,其所說之經,“亦稟元一之氣,自然而有,非所造為”。這些都是在道家道教的原始意義上運用“自然”。《道教義樞》卷一《三寶義》引《昇玄經》所謂“放曠翛條,自然趣善”;卷一《位業義》引《大戒經》所謂“善男子善女人能發自然道意,來入法門”;卷二《三洞義》引《正一經》所謂“元始高上玉帝,稟承自然玄古之道”;卷二《七部義》所謂“若能遊此妙門,則得自然懸解”,“三天玉童傳皇上先生白簡青錄之文,自然得乎此法”;卷二《十二部義》所謂“空洞自然之文”,“自然飛玄之義”,“自然齋”,“自然之法”,“自然妙氣”;卷三《兩半義》所謂“若能反出,則還處自然”等等,這許多處所提到的自然都是在道家道教的原來意義上使用的。表明《道教義樞》並未將傳統完全拋卻,給傳統的自然說保留了一定的地盤。
此外,《道教義樞》還討論了自然與果報的問題。卷三《兩半義》引道經說:“不亦惑此假一而為惡者,致招自然之氣,淪於三徒乎?”認為這是“明緣通欲假一起於別欲,得三徒報,任業自招,故言自然耳。”又引道經說:“不亦為善,離此四半,還登太虛,複我清虛之氣,反我兩半之本,處於自然乎?”並對此加以解釋:“反兩半之本,進登道果,故 云處於自然。”不論為善還是為惡,都會得到相應的自然果報,這種果報是由所造的業自然決定的。卷七《五道義》講得更清楚:“天以自然為義,言諸天皆果報自然也”。果報是種自然的果報,這樣的自然果報與佛教的講因果結合了起來。其實,佛教方面早已將自然與因果報應連起來講。《弘明集》卷五東晉僧人慧遠《明報應論》就講:“罪福之應,唯其所感,感之而然,故謂之自然。自然者,即我之影響耳。”這種觀點和《道教義樞》的果報自然比較接近,都把自然看作人的業報,種什麼因便會結什麼果。說穿了,《道教義樞》既然把自然與因緣結合講,那麼它講果報自然便是順理成章的。
“自然”是道家道教思想中的一個非常重要的範疇,道家的自然觀為道教所繼承發展。道家講自然注重精神的超越、人性的本然狀態,也注意到自然現象。道教繼承了這一點,不同的是它更加關注自然現象,以揭示自然的本性,試圖控制及利用自然為人的生命永恆服務。道教把對自然的細緻觀察與神秘主義的直覺方式結合運用,其目的在於延續人的自然生命並使之永恆,因為在道教的眼中,自然是一永恆的流變過程,人的自然生命可以做到變動不滅。道教對自然的探討,豐富了道家自然說的內容,應引起當今治思想史者的注意。思想史上,魏晉玄學以“自然與名教”的關係為主題,已盡人皆知,但對於隋唐道教所討論的“自然與因緣”則無人知曉,尚沒有一本中國哲學史、思想史著作予以專門介紹,不免令人感到遺憾。而今邁步從頭越,該把這一空白彌補起來了。
三:有無
這裏以卷十《有無義》為主審視《道教義樞》對“有無”的討論。
有與無是中國哲學關於世界存在的一對重要範疇,顯示了古代哲人對宇宙本原和本體問題的熱切關注。最早提出這對範疇的是老子,《道德經》主張有與無的統一,從本原本體論的角度對“有無”作了說明,使之上升為哲學範疇。莊子繼承老子對“有無”統一性的規定,並強調指出二者的相對性。莊子還提出了有待無待、有己無己等範疇,進一步發展了老子的“有無”範疇。到魏晉時代,玄學所討論的重大問題之一就是有無之辯,形成貴無派和崇有派。與貴無派和崇有派的理論思路相徑庭,佛教中觀學派走上了非有非無、有無不二的中道。僧肇《不真空論》認為《中論》所闡明的:“諸法不有不無者,第一真諦”才是有無之實相。佛教三論宗創派人隋代吉藏《三論玄義》認為對“道”當作非有非無觀,不可執著有無,才能認識中道實相。道教重玄派選擇佛教中觀學派的中道去展開自己的思路,重玄派學者均對“有無”加以討論,隋唐道教對“有無”範疇的重視是顯而易見的。這種重視也反映在《道教義樞》中,其卷十專辟《有無義》給予論述。
從重玄派對“有無”的論述可以看出,它是循著非有非無、非非有非無的路數而進入重玄妙境的,體現了較濃郁的佛教中道精神。《道教義樞》的理論思路同樣如此,明顯採取重玄派的觀點。卷十《有無義》引《玄門大義》說:“有無者,起乎言教,由彼色空。若體無物而非無,則生成乎正觀;知有身而非有,則超出於迷途,此其致也。有無二名,生於偽物。《金液經》云:‘有有則甚惑,樂無亦未達。達觀兼忘,同歸于玄’。既曰兼忘,又忘其所忘,知泯於有無,神凝于重玄,窮理盡性者之所體也。”討論“有無”是由“言教”、“色空”而引起,如果能夠體認到“非有非無”,那麼就會形成正確的觀照,走出迷途。“有”與“無”這兩個名詞,是從虛假不實的事物中產生出來的,所以承認“有”是種迷惑,肯定“無”也算不上達觀,達觀在於兼忘(也就是否定)有無,從而歸結于“玄”,更進一步,“又忘其所忘”,非非有非無,於是到達“重玄”之境。這段論述可以說與成玄英、李榮的觀點完全一致,思維的進程也一樣。在《道教義樞》看來:“本皆非無非有,眾生倒惑,起有無見,乖本逐末,淪於苦海”。從本末來說,非無非有、不著二邊是根本,執有執無是枝末,不幸眾生顛倒迷惑,捨本逐末,於是陷入苦海,不得進入重玄妙境。從真偽來說,“有無為假,非有非無為真”。為什麼呢?因為“原其實致,究竟皆空”。既然一切皆空,“有無”豈能例外?本質是空,當然可推出“非有非無為真”。從人們所常說的“天”來講,“積陽成天,然論究竟,豈有此天?故聖化所統,並 云是氣,雖云不有,亦複不無,非有非無,而無而有也”。常識的天體,由氣所積聚而成,說到底是沒有的,雖說不有,但也不能說是無,正確的提法應該為“非有非無,而無而有”,即合乎中道。卷五《二觀義》這樣闡明非有非無的中道觀:“無既不無,義即如有,亦非不無,義即如無。如無,故所以非有;如有,故所以非無。如無非有,如有非無,是中道義也。中道觀者,正以體此有無,即以非有非無為中道觀。觀境既爾,觀體亦然。遠取意者,非本,非於有無。有無既非,非亦非非,三觀後意例得如此。若作中偏為語,則有無為偏,非有非無為中,一往將無治有有”。肯定了無,所以否定“有”,反過來說,肯定了有,所以否定“無”。從無出發否定有,從有出發否定無,這就是“中道義”。不執二邊的中道是針對執著有無的偏病而起治療作用的。從“中”與“偏”來說,非有非無是“中”,肯定有無是“偏”,治療偏病的藥就是否定有無,不著二邊。不僅要非“有無”,而且“非亦非非”,也就是連非有非無本身也要非掉,這樣才符合重玄中道。
一般修習道佛二教的人,比較容易否定有,從而進入空無之境,但要進一步把“空”也看透,否定“空”,那就很難了。至於眾生,更是連“有”也破不掉,對於他們當先說之以“空”,治療“有病”。卷五《二觀義》所謂:“眾生著有病多,故偏說空以遣此病。《昇玄經》云:‘捐有者必先之於無,體無者以無無為大’。小乘守教,不能遠達本心,遂乃運懷,偏沉空境。是知小乘偏空,未極正觀,觀此空者,以空亦空。所以然者,本是空於假實,故說為空,假實尚無,空何所立?故空亦空也”。“偏說空”以排遣眾生執有之病,但若執守“空”,仍屬小乘道教,未能正確地觀“空”。對“空”的正確觀照在於“以空亦空”,即把“空”本身也看空,這才屬於大乘道教的空無觀。之所以說“空亦空”,是因為空本身也是虛假不實的,虛假不實就是無,“空”怎麼能夠成立呢?指明“空亦空”,是要強調既非有又非無的中道觀。這是對有無問題的一種玄悟,即卷八《境智義》所謂:“玄悟者,即知有不有,無亦非無”。可見,非有非無是認知重玄之道的極高明的方法。
《道教義樞》的“有無”教義,除了主要從非有非無的中道著手,還從多側面申說“有無”與其他範疇的聯繫,歸納起來有下列幾方面:
(1)有無與“道”。
卷七《混元義》引《洞神經》說:“大道妙有,能有能無”。卷十《有無義》指出:“老子經教 云,道無不在。有即妙有,無即妙無,以此為論,豈離有無,別複有道”。所謂大道“妙有”、“妙無”,實即說明道是非有非無的。更重要的是,離開了有無的“道”是不存在的,換句話說,討論重玄之道必須與“有無”聯繫起來進行,離開了非有非無的中觀去闡演“道”是根本不可能揭示重玄之道的內涵的。
(2)有無與“常”和“無常”、“礙”和“不礙”。
卷十《有無義》引玄靖法師說:“有劣無勝。何者?有礙無通,有是無常,無是常也”。然後指出:“今明有無二法,互相有通礙,亦互有優劣。無是礙者,如斷橋木,通是無為礙;有是通者,如橋合得通,是有為通。有為勝者,則有治斷之能;無為勝者,則有治常之用。是則有無之義,通礙不恒,無有之說,勝劣非定。通不通既爾,常無常亦然。《西昇經》云:‘有常可使無,無常可使有’。是知有之與無,常與無常,亦不可定”。按照臧玄靖的看法,有與無比較起來,“有劣無勝”。為什麼無勝過有,有比較低劣呢?因為“有”意味著障礙,而“無”則表示通暢,有代表著“無常”,無則代表著“常”。對此《道教義樞》表示了不同的看法,認為有與無的“通”和“礙”以及“優”和“劣”不是絕對的,而是相對的。舉例來說,木橋接通了,這就是“有”所起的暢通作用。由此分析起來,不能把“無”是通、“有”是礙說死,也不能把二者的優劣之位定死,當依方應對。通與礙是如此,常與無常也是這樣,不可固定“無”是“常”、“有”是“無常”。
卷五《二觀義》更深入地探討了有無與礙和不礙的問題。從“有”來說:“有以質礙為義。即觀此語,有若定礙,應得礙無,既不礙無,何定是礙?是故有法非礙不礙,以礙為不礙,不礙為礙。既知不礙為礙,即知不有為有。于觀者得成觀門,有便不礙,有既不礙,觀豈不通?故此有境,亦可以不礙為義”。舊的說法把“有”定義為“質礙”,《道教義樞》不同意此說,認為若把“有”規定為“礙”,那麼“有”就會“礙無”,然而“有”卻並“不礙無”,怎麼能將其定為礙呢?因此可以說有是“非礙不礙,以礙為不礙”,並可得出有“以礙為義”的結論。從“無”來說:“無以不礙為義。即觀此語,無若不礙,斷橋之無,此應不得,既其是礙,何定不礙?是知無法亦非礙不礙,以不礙為礙,礙為不礙。既知礙為不礙,即知不無而無。此於觀者,還得成門,觀既成門,即具三義。何者?無既不無,義即如有,亦非不無,義即如無”。舊的說法把“無”定義為“不礙”,《道教義樞》也不同意此說,認為如果說“無”是“不礙”,那麼“斷橋之無”又作何解釋呢?因此可以知道無是“非礙不礙,以不礙為礙,礙為不礙”,並可推出“無既不無”,“亦非不無”的結論。所謂“不無”即非無,所謂“非不無”即非有,最終又落入其非有非無的理論套路中。實際上,《道教義樞》討論有無與“常”和“無常”、“礙”和“不礙”,主要的意圖在於進一步闡明非有非無的中道觀,而且也確實收到了這樣的理論效果。舊的說法把有定為“礙”,無定為“不礙”,在《道教義樞》看來,這有膠著二邊之嫌,只有把有無說成既礙又不礙,才能不著二邊,使非有非無得以成立。
(3)有無與“體用”。
卷十《有無義》引南北朝幾位道教學者的觀點專論“有無體用”問題。先引孟法師說:“金剛火熱,水濕風輕,若此之徒,以為有體。無為豁然,體不可立,借理顯相,以寂然無形為體”。依孟法師的觀點,一般人以為水火風是“體”,其實不然,這些東西豁然空虛,“體不可立”,不過是借助於“理”而顯示出來的相,真正的“體”是“寂然無形”的。這種觀點顯然主張以“無”為體。接著引臧玄靖說:“有法有用,有體有名;無法無用,無體無名。又 云:無無,體用宜應無名,為說教法,假立稱謂。體用自有,不可假設,名乃外來,故可假立。所以既往之法,體用斯盡,猶在其名,流傳遠世”。依臧玄靖的觀點,有意味著有用,因此有體有名;無意味著無用,因此無體無名。按理,“無”也在否定之列,既然這樣,體用之名應該是沒有的,但為了宣講教法,假設出體用的稱謂。體用本身是確實存在的,名號則是從外面加上去的,而沒有名號也不行,體用還得依賴名號才能傳之久遠。從體用的有無講到體用的名稱,指出“體用自有,不可假設”,亦即肯定體用的存在。最後引徐法師說:“有法有名,有體有用;無法無名,無用無體”。對此《道教義樞》不予認同,並駁難說:“用附體立,既其無體,何得有用?如諸有相礙,不得行用,憑無得用,用屬於有,豈關於無?”用依附於體而得以成立,無體怎麼會有用呢?有體才有用,無體即無用,聯繫有無這對範疇,指明體用關係中體決定用。
(4)有無與“道性”、“真性”。
卷八《境智義》說:“道正性者,以眾生本性,非是有無,畢竟清淨,是真道性。罷除偏執者,以凡滯有,聖人一性,說無以治有病”。真正的道性,既非有又非無,對於患“有”偏執病的凡俗之人來說,聖人以“無”作為藥進行治療,以恢復其“本性”。本性就是人的道性、真性,而“道性、真性,不有不無”;“正道真性,不生不滅,非有非無”。人恢復了本性,就不再“滯有”,而是站在非有非無的中道立場上。從道性這一範疇切入,《道教義樞》再一次闡釋了不著有無二邊的中道觀。
總起來說,我們可以發現《道教義樞》的“有無”教義始終圍繞一個中心思想進行,那就是非有非無、不執著二邊的中道;通過對有無的雙非雙遣,進一步揭示出重玄之道的內蘊,並指導修道者治療“滯有”之病。道教教義注重對人的心靈起救療作用,由此可見一斑。
四:本跡與體用
我們曾指出成玄英對“本跡”與“體用”範疇的關注,在前人的基礎上進行了新的探討,對本跡的含義作了界定,並提出本跡相即、從本降跡、攝跡歸本諸命題,結出了唐初道教界論說本跡問題的最新理論成果。令人可惜的是,《道教義樞》未能將這一理論成果總結進去,沒有專辟本跡義予以討論,可以說遺漏了當時道教的一條重要教義。所幸的是,它在某些地方涉及本跡體用問題,使我們仍能從中觀察到隋唐道教對這一問題的看法。
其看法首先涉及什麼是本?卷三《兩半義》對此講得較多:“神本澄清,既本澄清,何不澄清為本耶?今明經說澄清為本者,即示無本。既其澄清,複有何物?若其有物,何謂澄清?故《西昇經》云:‘本出虛無’。既知顛倒,本來無本,即知生死,本來無始。既知本來無始,豈得今來有終?故《盟威經》云:‘眾生根本,亦無始終’。《本際經》云:‘眾生根本相,畢竟如虛空,妄想入生死,夢幻無始終’。今言九聖為終,氤氳為始者,是不終為終,不始為始。既以不始為始,無本為本,故 云本於虛無與澄清也”。這一大段話的意思何在?它的主要意思就是證明“本”的內涵為虛無澄清,眾生看不破,於是流浪生死,人生得不到解脫。以人生論為著眼點,勸人將生命的根本放置於虛無澄清之上,從而超越生死。我們知道,成玄英提出“無為妙本”,認為“複本”就是複歸於無物。成玄英是從本體論的高度去論說,《道教義樞》雖不著眼於本體論,但其立論基礎還是建立在以無為本之上的,即其人生論的哲理根基還是成玄英式的“無為妙本”,從中可以窺見魏晉玄學貴無派的影子。在卷二《三洞義》講到大乘道教的“跡本”時,又提出道教傳統的以氣為本的觀點:“洞真教主天寶君為跡,本是混沌太無元高上玉皇之氣;洞玄教主靈寶君為跡,本是赤混太無元上玉虛之氣;洞神教主神寶君為跡,本是冥寂玄通無上玉虛之氣”。這實際上是南北朝以來道教流行的一氣化三清之說,三洞教主皆是跡,為氣本所生。以氣為本說是否與上述“本於虛無與澄清”說相矛盾?一點不矛盾,這從其所說的氣是虛無之氣即可知曉。秦漢哲學家說“氣”多指出其實有性,漢魏道教的氣論亦從實存出發。南北朝以降,受佛教講“空”的影響,道教氣論呈現突出“虛無”性的價值取向,尤其反映在道教最高尊神的塑造上,三清被說成是虛無之氣的產物。道教氣論的這種變化,當與其以無為本的體認分不開,正是將宇宙之本看作“無”,道教傳統中以氣為世界本源的觀點,自然便沾染上“無”的色彩,以無為本與以氣為本由此合一。《道教義樞》闡述世界之本、人生之本就是這種合一的絕妙體現。
在論述“本”的同時,《道教義樞》沒有說明“跡”指什麼,但從其對跡的一些描述看,跡主要指現象,比如三洞教主的本源是氣,跡則表現為具體的形象。跡雖是種表像,為“本”所規定,不能起決定性的作用,但也有它自身特有的功用,尤其表現在幫助道士修道之上。卷一《三寶義》引諸道經說道士形跡為什麼與眾不同:“《定志經》云:‘興顯道士,形與世隔者,黃褐玄巾,披羅衣錦,形既殊凡,心宜改俗’。故《本際經》云:‘衣弊履穿,謙光晦跡’。又云:‘捨俗服,玩黃褐玄巾,斯以跡引心,令超世網’”。道士的穿著打扮與世俗不同,不是為了標新立異,不是為了好看,而是以此時時刻刻提醒修道之人牢記自己的身分,使自己的道心不泯,超脫凡心,越出塵世羅網,最終得道。在這裏,“殊凡”的形跡所起的功用就是引導修道者的“心”不斷超越塵俗,向著“道”靠近。由此看來,跡對於本起著補充作用,或者說起著某種導向作用,引導人向本回歸。
返本,這是《道教義樞》十分明確的主張。卷二《七部義》講太玄時提及“攝跡還本”,並引《盟威經》說:“法文者,法以合離,文以分理”,指出這句話的意思是:“眾生離本,所以言離,故下文云:‘反離還合,合真 捨偽,由法乃成也’”。所謂“離”,指的就是眾生離開了根本;所謂“合”,指的就是向本的回歸,與本真會合;“反離還合”的含義就是“攝跡還本”,亦即成玄英所講的“歸於妙本”。還本的主張,與《道教義樞》主張向道的回歸是一致的,都是勸人修道,成就道身。這一點,從其結合法身論說本跡明確地透示出來。
據卷一《法身義》的說法,本跡總括起來有六種,“本有三稱,跡有三名”。本的“三稱”指什麼呢?指的是:“一者道身,二者真身,三者報身”。這顯然將佛教的三身說引了進來,並略加改造,從而說明道教“法身”的根本含義。從根本上說,道教法身劃分為道身、真身、報身這樣三身,《道教義樞》引用諸多道經揭明這三身的內涵。第一,“道身者,《太平經》云:‘道無不導,道無不生’;《度人經》云:‘唯道為身’;《本際經》云:‘即是真道,亦名道身’”。所謂道身,亦即“真道”,說的是以道為身。第二,“真身者,《玉緯經》云:‘真,淳堅也,謂體無穢雜,常住嶷然’;《消魔經》云:‘近為真身’;《本際經》云:‘我之真身,清淨無礙’”。所謂真身,亦即清淨無穢雜之身,淳堅無礙,實際上是道的清靜無為特性的體現。第三,“報身者,報是酬答之名,謂酬積劫之行。《本行經》云:‘至今之報,為諸天所宗’。《本際經》云:‘元始正身,因無數劫,久習妙行,報得此身’”。所謂報身,亦即對積劫之行的報答之身,如元始天尊無數劫以來修習妙行,獲酬報而得此身。這象徵著道對人修行的報答,暗示人經過“久習妙行”可以成仙不死。
以上從“本”去說法身,那麼跡的“三名”又指什麼呢?“跡三名者,一者應身,二者分身,三者化身”。從本上講,法身有三身,從跡上講,法身也有三身,其含義如下:第一,“應身者,應是應接,謂隨機顯跡,應接群生。《請問經》云:‘以無心而應眾生’;《本際經》云:‘應物根性,示色象,故名應身,亦曰生身。言生身者,隨順世法,誕育形體也’”。應是“道”對眾生的應接,“道”從本降跡,顯示色象,這種顯示是“隨機”的,對眾生的應接是“無心”的。道之“隨機顯跡”是要“應物”,是種“隨順世法,誕育形體”的舉動。第二,“分身者,分是分散,我一身散在多處,身雖非一,形相不殊。《本際經》云:‘分形散體,無有限量,止見一方,故惟百億’。又云:‘諸分身者,是於報身,起無礙用’。《靈寶經》云:‘天尊分形百萬,處處同時,是男是女,並見天尊,俱如一地’”。“道”的形象化體現元始天尊具有“無限量”的分身法,同時出現在不同的地方,這顯示了“道”不受時空限制。第三,“化身者,化是改變無常,倏有欻無,種種殊相,非複本形。《定志經》云:‘天尊化作凡人,從會中過’。《本際經》云:‘我即化身,種種示見,人天六道,隨緣施人,倏有欻無,權示色象’”。元始天尊能夠變化種種不同的身相,忽有忽無,隨緣而作,變化莫測。“跡”的三身表示“道”的顯跡,道體的應用,以滿足眾生的直觀需求。通過“跡”的三身,道身與修道者溝通,修行者不是純粹從理性上去把握“道”之真身,而是有了形象直觀的崇拜物件,這就使芸芸眾生不再感到“道”的虛無飄渺,不可捉摸。
從“本跡體義”來說,“本跡不異不同。跡之三身,有其別體;本之三稱,體一義殊。以其精智淳常曰真身,淨虛通曰道(身)氣象酬德(答)是曰報身,就氣精神,乃成三義,不可窮詰,惟是一源。既是法身,當有妙體!且言身言體,豈無色無心?舊云:‘寂地本身,以真一妙智為體,故《靈寶經》云,玄通大智慧源也’。色是累礙之法,九聖已還,既滯欲累,並皆有色。真道累盡,唯有妙心,但此妙心,具一切德,寂不可見,名為妙無。動時乘跡,同物有體;心色雖妙,物得見之,故名妙有。對本論跡,跡無別體,視是本身,寂(借)用稱為體耳,正明法身至本,無色無心”。從“體”去講說本跡,二者“不異不同”。跡是體之用,故說跡有“別體”;本的三身則同體而“義殊”,依氣精神而分別形成三種不同的含義,來源卻是同一個一一“道”。法身妙體與心法色法有關,色是有礙之法,只有妙心才顯示“真道”,這種妙心又名“妙無”。至此,心本之“無”與道本之“無”終歸一致,主體和客體融為一團,天人合一,自然順理成章推出“法身至本,無色無心”的結論。如此將“心”與“道”接通,便為人之修道得道奠定了根基,於此也反映了《道教義樞》試圖通過對本跡的討論,把“心”作為修道的根本,要人抓住修心而修煉法身,獲得真道。
聯繫“法身”討論本跡,還與道性有關,這從“本跡義例”即可見。關於本跡義例,《道教義樞》卷一《法身義》先引他說,然後予以駁難:“有師云:‘眾生本有法身,眾德具足,常樂宛然,但為惑覆,故不見耳。猶如泥之雜水,不見澄清,萬裏深坑,沙底難睹,本相見時,義無有異’。一家云:‘本有之時,未有眾德,但眾生有必得之理,故言澄清湛然耳’。今難二解:若本具眾德,豈被惑覆?遂為惑覆,何德可尊?若本無眾德,今時始有,則是無常。又理是本有,理可是常,事既今有,事應無常;若理事俱常,亦應理事俱本,是故不然。今明法身本非三世所攝,何得已有,見有常有耶?亦未曾有無,何論隱顯?今言神本澄清者,直是本來清淨,竟無所有。若迷此理,即名惑覆;若了此理,即名性顯;非是別有一理在眾生中,說為法身是常是淨也”。這段話裏有兩個關鍵字值得注意,即“本有”、“始有”。這兩個詞,原本是佛教術語,佛家用以探求佛性問題。佛教所謂“本有”指眾生本具佛性,終必成佛。佛教所謂“始有”意思較多,一指佛果從妙因生,眾生本雜染不淨,自非妙因,故眾生之佛性為始有;一指眾生有佛性,必得佛果,但在凡位時,原未得果,期望得果,故有為始有;再就是認為一闡提人現無佛性,未來當有。可見在佛性論中有“本有”和“始有”之爭。《道教義樞》引道教中人借用這兩個名詞講法身的觀點,指責法身“本有”、“始有”二說均不能成立。按照本有說,眾生本來就有法身,眾德具足圓滿,但為迷惑所覆蓋住了。按照始有說,眾生本來“未有眾德”,但眾生有“必得”法身之理。針對此二說,《道教義樞》認為:(1)如果依本有說,眾生既然本來具有眾德,那就不會被迷惑所遮覆;(2)如果依始有說,眾生本無眾德,而是“今時始有”,那麼就是無常。因此,二說都不能自圓其說,都有理論上的漏洞。《道教義樞》的看法是:“本來清淨,竟無所有”。既非本有,也非始有,而是無所有,懂得了無所有的道理,就叫“性顯”。說到此,法身、本跡與人的道性問題牽連起來,道性是經由“無所有”顯現的,這個“無所有”也就是“本無”、“心無”。“無所有”也顯示了不執著本有、始有二邊的中道立場。
這種中道立場從其論說本身、跡身與常、無常中一眼可見:“有說云:‘跡身無常,本身是常’。又云:‘常應為跡,跡亦言常’。今明一往對緣,亦有此說。至論常與無常,並是起用,悉皆是跡;非常非無常,乃可為本。四句漸除,百非斯絕”。有種說法將無常與跡身對應,常與本身對應,又有種說法認為跡也可以說是常。在《道教義樞》看來,不論常還是無常,都是用,都屬於“跡”,只有不著常與無常二邊的“非常非無常”才是“本”。這正是雙遣雙非的中道立場,“四句”、“百非”的中觀方法論。
《道教義樞》卷一《法身義》花如此大量的筆墨論述本跡與法身,究竟是為什麼?用打穿後壁的話說,是要證明道身的真實存在,人對道的追求並非是無望的、徒勞的,人經過不懈地努力,刻苦地修行,最終是能夠成就道身的。修行必須得法,正確的方法是不執二邊的中道,從“心”上入手,修心煉性,返回根本。對“本跡”也應作中道觀,雙遣雙非,這才是種圓滿的智慧。誠如卷五《三一義》解釋臧玄靜的觀點時所說:“玄靖法師解云:‘夫妙一之本,絕乎言相,非質非空,且應且寂’。今觀此釋,則以圓智為體,以圓智非本非跡,能本能跡,不質不空,而質而空也”。非本非跡,也就能本能跡,否則無法把握本跡的真諦。
從《道教義樞》對本跡的闡說中,我們已經發現,它把“本”與“體”看作同等概念,而“跡”則與“用”相同。如果說“本”是虛無,與之對等,“體”就當是空虛。卷四《五蔭義》認為:“諸法之體,莫不賴空。七竅五藏,資空為質;舟車屋宇,以無為用。而不以空成法者,今明空之為理,不可分別成壞,豈得用其成物體邪?今五根七竅有空虛者,是有法賴空為用,非取此空構為法體也!若以空成物體,物體既壞,空亦應壞,便是空有生滅,是故不爾”。法體的本質是空,這種空沒有“分別”,無所謂“成壞”,與七竅五臟、舟車屋宇的借空為用完全是不同性質的事。因此,無生成毀壞的“空”並不構成物體,只是作為“法體”而存在。物體有生有滅,有成有壞,假如“以空成物體”,豈非意味著“空有生滅”,這不符合“空”的道理。這裏的要害是區別法體與物體。《道教義樞》重視的是法體,即世界的本體,關注的是本體之“空”,而對物體之“空”,認為那不過是“有法賴空為用”,不能以這樣一種“用”的空去建構法體。這就是《道教義樞》眼光中體用與空的關係。
體用與動靜如何呢?卷十《動寂義》專門探討了這個問題:“動寂體用者,舊 云四絕忘理。眾生迷之,故入生死。聖人體之,故與冥一,所冥之理既寂,能冥之智亦寂也。但初發道意,誓度眾生,不負宿心,所以化行。行之為用,要在形聲,故應入生死,形極物聲。本無形聲,所以為寂;跡有形聲,所以為動。至論:尚自無動無寂,豈得有形有聲;既以無動無寂而分動寂,亦以無體無用而開體用,故以不寂之寂為體,不動之動為用。若言體用並為用,非體非用始為體者,亦動寂並為動,非動非寂始為寂耳”。動寂體用關係到人能否解脫生死。普通人不悟其中道理,所以入於生死場中,而聖人則體悟了個中三昧,所以超越生死。聖人以靜為體,為化度眾生,以動為用,故“應入生死”。說起來,本靜跡動,但更正確地說,既然以無動無靜而分動靜,那麼也當以無體無用而分體用。這樣,不靜之靜是體,不動之動是用。如果說肯定體用是“用”,而非體非用才是“體”,那麼可以推出,動靜都是“動”,非動非靜才是“靜”。說到底,《道教義樞》論體用動靜又落入重玄派雙非雙遣的理論套路中,主張非體非用、非動非靜。
《道教義樞》還論述了“道德體用”,指明何謂道體,何謂德用。如卷一《道德義》引陸修靜的觀點說:“虛寂為道體,虛無不通,寂無不應”。虛通靜寂的道體應物而為用,結合動靜而言,道一體一靜為一邊,德一用一動是另一邊,不執著這二邊,即為悟透了道德、體用、動靜之間的關係。《道德義》認為,道與德是種體用關係,道是體,德是用。這一觀點也主要采自重玄學派:“玄靖法師以智慧為道體,神通為道用。又云:‘道德一體而其二義,一而不一,二而不二。不可說其有體有用、無體無用,蓋是無體為體,體而無體,無用為用,用而無用。然則無一法非其體,無一義非其功也。尋其體也,離空離有,非陰非陽,視聽不得,搏觸莫辯;尋其用也,能權能實,可左可右,以小容大,大能居小。體即無已,故不可以議;用又無窮,故隨方示見。’”玄靖法師即南朝重玄派學者臧玄靖,從這裏所引述的觀點看,他認為道德是體用一源的,二者“一而不一,二而不二”,對此應該既非體又非用,不著二邊,以“無體為體”,“無用為用”;道德作為體用在時空上都是無窮無盡的,所以不可思議卻又隨時隨地顯現,變化莫測。關於道德體用關係,成玄英在其《老子注》卷二中指出:“道是德之體,德是道之用。就體言道,就用言德”。也強調了二者間不可分割的體用關係。
如果說成玄英論本跡、體用更為關注本跡,對體用涉獵不多,那麼《道教義樞》則較多地談到體用,這說明當時道教已有從“本跡”轉向“體用”的趨勢。本跡與體用實質上是同等範疇,本等於體,跡等於用。魏晉玄學講本跡較多,尤其是郭象《莊子注》,這為隋唐道教所繼承,隋唐以後,道教基本上用“體用”來表述,與宋明理學一致,這樣一種轉折,從《道教義樞》中已露出小荷的尖尖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