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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师戒律品第二
师曰:戒律者,乃初学之范防也。上古无戒,修道成真。中古无律,悟真证道。后世人心,为物欲所汨,天性为妄念障遮,由是戒律所由出也。然戒尤初学之难行,故前圣先以律威之,律既不犯,然后可言奉戒。今嗣教者,将跻仙域,岂患不能奉戒耶,今故书戒而不书律也。夫不见可欲,使心不乱,则犹待于戒也。及夫虽见可欲,心亦不乱,则又何戒之有哉。
升堂大戒三条
一戒淫心。师曰:夫人修道,先在戒。淫易戒,淫心难戒。凡欲登真,先戒淫心,心既不动,淫自不犯矣。故《黄庭经》曰:仙人道士.非有神,积精累炁以成真。岂虚语哉。
二戒尘心。师曰:尘劳汨没六根,使然也。故名根者,能生其枝叶,触处增长,日复一日,枝叶愈多。根尘坚大,则随物染着,是名曰尘强。有外物亦曰尘强,有外物亦曰识。有识必劳,是谓尘劳。一切景物,不得着相,故《护命经》云:清净六根,断诸邪障。此之谓也。
三戒妄意。师曰:凡戒尘劳,先戒妄意。随识起妄,逐意生尘。故意于曰时中,若邪若正,皆有思惟。有思起意,则是妄意。凡欲戒意,当使心如中夜明月、秋潭碧水,湛然不扰,妄斯定矣。故《清净经》云:澄其心而神自清。当监乎此。
师曰:此三戒,乃求真上学之士修持。若世俗中人以下,恐未能免俗,难持大戒,先授玉堂通戒,次第登真。
玉堂通戒二十四条
一戒,心不宿毒。师曰:须令均齐物我一等冤亲,纵有忿怒,勿蓄于心,结而不散。
二戒,目不视非。师曰:眼为色使,应物受染。观看之时,应非所当视,不得观看。
三戒,舌不嗜臭。师曰:学者,未能永断腥膻,凡辛厌之物,不可贪犯。
四戒,口不匪言。师曰:学仙者,在息言养炁,尤戒恶口、两舌、妄言、绮语,常令勿犯。
五戒,耳不杂听。师曰:凡是是非非之言、邪僻不正之事,不听可也。
六戒,酒不至醉。师曰:酒能乱真败性,不得过醉。
七戒,色不动情。师曰:下士未能尽免,不得曲恋顽情。
八戒,炁不乱使。师曰:人之气血,贵静而定,不得驰骋狂乱神心。
九戒,性不兴怒。师曰:性本安静,怒则伤性,性伤则神离。《真诰》云:性燥暴者,一身之贼病也。纵不得已而怒,常思戒言,自然欢喜。
十戒,不嫉。师曰:人心私欲,凡有胜己,则生嫉妬之心。今学者,勿萌嫉妬。他人荣耀,有如自己。
十一戒,不妬。师曰:与嫉同。
十二戒,不贪。师曰:凡人衣食之外,皆为无用,但曰给之外,不得过贪。
十三戒,不吝。师曰:一切身外之物,并属尘劳。常以随物济人,为人不可悭吝。
十四戒,不傲。师曰:道在谦退和恭,见一切人,常加尊礼。
十五戒,不骄。师曰:得宠思辱,居安虑危。骄伪一萌,损败福德。
十六戒,不欺。师曰:暗屋之中,常如有所视,勿萌欺心。
十七戒,不佞。师曰:道以真方,不得謟佞。
十八戒,不淫。师曰:纲常之外,不许越礼。
十九戒,不欲。师曰:物非我有,勿起欲心。
二十戒,不盗。师曰:贪财即盗。常戒不义之财,何况作窃。
二十一戒,不得随绿逐势、争竞功名。师曰:不得恃势作威、趁奔名利。
二十二戒,不得裸露星辰及非礼神祠。师曰:曰夜便溺,不得对天面北,及过神祠,不得游玩,若入庙,皆为非礼。
二十三戒,不得杀生毁命。师曰:草木为生,活物为命,勿生杀毁也。
二十四戒,不得食啖六辛。师曰:六辛厌物,昏神炁,乱真元,不可食也。
已上二十四戒,在俗在道,皆可受持。
升堂科禁
师曰:升堂之士,既能奉戒,然不知科禁,紊乱常使教法不尊。故嗣教之士,当使性如圭璧,温润无瑕玼可也。凡嗣师,在太上曰弟子,在三界称真官。弟子曰学真,应学真者,先在修身。修身之要,在去私欲,炼神养无,以补未足精神。精神足矣,然后可求仙道受法。教非投词纳信不传,非盟天告地不度。妄传及妄受,则三官纠非,四司督过。受法教,当崇敬度师,古礼待之如父。今世以一利售法,度师仆妾之不若也。今学真,当念汉天师在甚远,不可得见。传天师之教者,度师也,宜加敬之,勿慢勿轻。传教临坛,掌诸法品,自非夙缘仙骨,莫能得此。若非自幼至老不变者,不得传付。若浮好之人,不得受度。建坛立靖,当择无尸冢及烧骨去处,不在高堂广宇。凡在市朝,则择宽静街衢。苟近哄市,尤宜择净处建坛,不得维事神祇。盖身为人天之师,地下鬼神尽服役使。苟私香火,三官纠罪。常当端坐虚室,烧香默运,则四司下降,五帝临轩,仙真相接。当常研味冲玄,诵念教法,令其真灵降身,则天魔供奉,呼为真官,过去不为地司所拘,径上南昌上官。身为三界师,不得入庙游玩。有故不得謟祭妖神,当冥心礼谢三界,自然获福佑,违者三官书过。初未称师,惟可受本坛祖教天心正法十卷,以辅正教,功行昭著,当进玉堂七品。心不退转,方进叅九品。进九品无过,方进三奔箓。全付二十四品,为人天之师。应斋醮,称正一妙斋。
(资料整理者:正一三清自然门辛罗滨道长)